华商报咸阳讯(记者 吕兰)昨日下午,在珠泉路东口,一辆电动三轮车和一辆价值百万的路虎越野车以及一辆垃圾清运车发生碰撞。交警现场勘查后,认为电动三轮车负主要责任。结果路虎车司机很豪爽,并没有让老人赔偿数万元的修车费。
豪车司机很豪爽 没让老人赔修车费
当日下午3时左右,华商报记者赶到现场,路虎车和电动三轮车均停在路中间。电动三轮车没有太大损伤,但路虎车的左侧前车门已变形,大片车漆被蹭掉,左侧后视镜也断裂,停在路北的垃圾清运车右车灯损坏。现场并无人员伤亡,骑电动三轮车的老人坐在附近一家店铺门口,满脸通红,一只手抱着头,另一只手不停地发抖。
老人姓李,今年79岁,一直在毕塬路一个小区的地下室里居住。老人说,自己是想在珠泉路买面条,当时急着掉头,没想到就发生了刚才的事。“也不知道要赔多少钱。”由于害怕,老人一直在发抖。他说,自己没有退休工资,每个月只有几十块钱的高龄补贴。由于老人常年独自生活,儿女也很少能照顾到他,平时就靠骑电动三轮车拉人挣点生活费。
路虎车司机说,当时这辆三轮车跟他一样由东向西行驶,但在前面的骑车老人突然掉头,先撞到旁边的垃圾清运车,又紧接着撞到自己。“等我反应到时,已经躲闪不及。”司机说,现在修车就得把左侧前车门换了,后视镜也得修,估计得数万元维修费。但路虎车司机看到老人表情痛苦,坐在路边不敢出面处理,便跟处理事故的民警说,他没打算找老人赔偿。
交警:路虎车司机行为充满了正能量
“我这车灯自己也能修。”站在一旁的垃圾清运车司机说,当他了解到老人一个人生活时,觉得对方非常不容易,而自己修个车灯也花不了多少钱。
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秦都大队的民警勘察现场后说,虽然电动三轮车车主负主要责任,但两辆车司机均不愿追究责任并索要赔偿。听了大家一番话,老人这才放下了心,对两辆车司机和民警感谢后,并保证自己以后一定会小心驾驶。
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宣科负责人王永潮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70岁以上老人不适合再驾驶电动三轮车或电动摩托车。此次事故中,路虎车司机的行为充满了正能量,他们会将他推荐为十佳咸阳好司机及陕西好司机的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