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岁的丁某某是安庆人,在其犯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期间又犯下大错。去年8月21日凌晨,囊中羞涩的丁某某从自己租住的四楼阳台防盗窗爬至楼上505室。就在其猫着腰找钱时,女住户张华(化名)被惊醒,并叫喊起来。丁某某随即跳上床,威胁“再叫就杀了你”。
张华于是改变策略,向丁求饶,且与其聊天。经过一番交流,丁渐渐放松了警惕。见时机成熟,张华提出让丁陪其外出吃宵夜,后两人一同去了麦当劳餐厅,还巧妙地让歹徒买了单,随后张华借回单位请假为由,逃走并报警。
法院审理认为,丁某某行为已分别构成抢劫罪、交通肇事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