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前,在利益的驱使下,游手好闲的李某与其他三名同伙对旺苍一煤矿井下电缆实施盗窃,致使上千人的煤矿一度停产,受损严重,在团伙成员均抓获被判入狱后,唯独李某一人逍遥法外,成为漏网之鱼。近日,旺苍县公安局黄洋派出所民警将其抓获归案。
据警方透露,1993年,李某与杜某等四人均在旺苍县某煤矿务工,出生贫苦家庭的李某便一心想着靠行窃实现致富梦想。当年12月的一个夜晚,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4人分工,带着工具,放风、断闸、断线、运出矿井、销赃,为了躲避法律责任,几个参与实施盗窃的人拿着各自分得的钞票逃离旺苍各奔东西。由于井下作业的电缆线被盗,拥有千人的煤矿一下停产,被当时警方立为特大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案发后,在逃的李某多次抓获未果,2015年9月,旺苍县公安局黄洋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辖区采集一标三实信息时,发现一名男子居住了一个月不主动到派出所申报。民警在户籍平台上也未查找出他申报的姓名,于是民警对男子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发现该男子就是伏案在逃的李某。随后,当地警方遂对李某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李某潜逃后先后去过甘肃、河南、河北、陕西等地,为了治病,2015年8月悄悄潜回了旺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