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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分局三垟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一名男子在他们办公室里炒辣椒油,气味呛鼻。民警赶到现场时,那名男子用着电磁炉炒着欢呢。
贵州人叶某说,他这是在向老板讨要工程款,共计56000元。“本来答应先付2万块,其余的4月份再结清。”叶某说,这个方案自己也同意了,但问题就出在一份保证书上。董事长表示保证书的事并不归他所管,让自己去找项目经理讨要。
无计可施的叶某便拿出了随身携带的辣椒油、电磁炉、平底锅摆在其办公室进行翻炒。
经过民警现场调解之后,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叶某向公司赔礼道歉;公司方面则承诺本周付给叶某20000元,同时老板也承诺会按约定结清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