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韶关一对夫妻“结婚”19年后,到法院起诉离婚时,女方才得知两人的结婚证是假的,两人同居19年却不构成事实婚姻。
李某和丈夫林某住在乳源县,两人于1994年4月在工厂打工时成为男女朋友,1997年在老家摆酒结婚。后来,林某托朋友办理了假结婚证。2004年起,林某与李某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夫妻”二人吵吵闹闹过了10多年。2015年12月,林某到乳源县法院起诉离婚,并称结婚证为假,是托朋友代办的。
经法庭调查,该结婚证确属假证,直到此时李某才得知两人所领的结婚证是假证。
造假证是怎么量刑的?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关于伪造证件的行为规定了两款:分别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前者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后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