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汇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富二代因早恋引发的血案,伤人少年被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少年父母被判赔偿伤者50万余元。
生于1996年的许天宝家境富裕,是个富二代。天宝很早就交上了女朋友,但两人常常因为一点小事就吵吵闹闹。2013年,17岁的天宝再次与女朋友发生纠纷,女友负气甩身离开后打车离去。天宝气不过,回头发动其父的宝马车追逐阻拦女友搭乘的出租车。
天宝在追逐女友的过程中将出租车司机赵友顺开的车逼停并将车玻璃踢碎,赵师傅下车理论,火上遭浇油的天宝一下子便怒了起来,握起的拳头抡向已年过花甲的赵师傅。赵师傅受伤住进医院,急诊科进行开颅手术。经鉴定,赵师傅构成重伤,属十级伤残;左侧眼眶内侧壁骨折,构成轻微伤;同时赵师傅被打致轻度智力缺损,人格改变,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已构成七级伤残。
2014年9月,闸北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许天宝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天宝及其父母依法赔偿赵师傅各类人身伤害损失434003.06元。天宝不服提出上诉,二中院驳回上诉。
赵师傅康复后,关于后期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与天宝父母没有达成共识,于是将天宝父母告上徐汇法院,要求赔偿原告门急诊医疗费等共计23万余元。徐汇法院审理认为,赵师傅的后续治疗和康复费用都源于天宝所致,作为天宝的法定监护人,其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天宝父母赔偿赵师傅各项后续康复费用合计8102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