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驾照多年前已被注销,却改名换姓冒充驾龄近10年的“老司机”。日前,家住龙泉驿区大面镇的市民魏某某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二十日,同时收缴所使用的伪造驾驶证的处罚。
据了解,去年12月25日晚7点过,魏某某驾驶着自己两年前购得的二手小轿车由绕城高速沿成南高速往成南高速成都收费站出口方向行驶,行驶至成南高速成都收费站出口时被执勤的交警五分局民警挡下检查。面对民警的检查,魏某某只出示了该车的行驶证,并谎称驾驶证自己忘带了。随后,民警通过网上查询后得知该车的年审截止日期为今年11月,“这车是谁的?为什么不按规定时间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执勤民警问魏某某。“是我的车,我的车,车子上还有电子眼没处理,就还没去审。”“你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按照相关规定将对你做出处罚。”一听要被开罚单,魏某某慌忙说,“警官别着急,我再找一找。”随后,魏某某回车上假装翻找了一阵,拿出了一本驾驶证。执勤民警接过驾照发现,这本驾照上驾驶员的姓名为张某某,该驾驶证的初领证时间为2006年,登记住址为双流东升。执勤民警对该驾驶证一番细看后发现该驾驶证上的签注字体明显与正常驾驶证有异,再通过网上核实后确定为一本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
一看假驾照“穿帮”了,魏某某只得说出了实情。原来,魏某某1997年曾在驾校考取了C证小车驾驶证, 2003年期满换证时车管所查出魏某某是未满18岁考取的驾驶证,需要重新参加考试,可魏某某有一门科目没有过,后来因为上班就没有去考,满以为驾驶证档案还在,也就没有管了。2013年,魏某某购买了一辆二手车,车主原为张某某,因为购车过户的时候发现有电子眼未处理,车主便提供了自己的驾驶证复印件给魏某某方便处理违法,后来魏某某就把张某某的驾驶证号和档案编号提供给做假证的人,花100多元做了一本伪造的张某某的驾驶证,并贴上自己的照片,假装成了驾驶员张某某。
五分局民警表示,魏某某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及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和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将面临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二十日,同时收缴所使用的伪造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