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通过,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法律,明年3月起实施,期限为两年。中国证监会强调,将积极稳妥、平稳有序地推进注册制改革。
分析指,注册制实施后,新股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可能提速,短期对市场带来冲击。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表决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根据决定,实行注册制,具体实施方案由国务院作出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并于明年3月1日施行,期限两年。
中证监主席肖钢此前表示,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由证券交易所负责企业股票发行申请的注册审核,报中证监注册生效;股票发行时机、规模、价格等由市场参与各方自行决定,投资者对发行人的资产质量、投资价值自主判断并承担投资风险。
券商认为,注册制可缩短审批周期,提高效率,新股可能大量上市,估值将逐步回归,短期可能对市场造成冲击,因此预计注册制循序渐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