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郭小明 记者 李智)今年6月至今,成都一男子先后5次在凌晨潜入成都一医院住院部,专门盗窃病人或其亲友财物。
12月25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获悉,法庭以盗窃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2015年6月18日凌晨3时许,成都男子李伟(化名)窜至成都市青白江区一医院住院部。在9楼走廊的病床上,他将一女病人的挎包盗走,挎包内有现金200余元和1部白色小米手机。李伟后将手机销赃400元并耗用,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1440元。
6月24日凌晨,李伟又到该医院住院部,在6楼走廊将病人的一部苹果手机盗走。后将手机销赃900元并耗用。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4080元。
之后,李伟相继在7月7日、7月21日潜入该医院,在病床上将病人财物等偷走,作案时间仍是凌晨。
8月14日凌晨,李伟再次到该医院实施盗窃,被民警逮了个正着。民警还从他身上搜出1部白色手机,现该手机已发还被盗病人。经鉴定,李伟五次盗窃的财物价值7230元。
案件承办法官介绍,李伟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市民朋友在生病住院或陪护病人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尤其是夜间,更要警惕,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