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方子哥一家通过我爱我家公司购买朝阳某小区一套房屋,但没想到被房主李佳霖诈骗,方家钱房两空。
认为中介我爱我家公司和伟嘉安捷公司在房源信息审查、网签办理、房屋权属审查、资金交付安全保障等方面未履行审慎、如实报告义务,造成其损失,方子哥之子方晓鸽索赔300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我爱我家赔偿方家违约金30万元。宣判后,我爱我家表示不上诉,方子哥对该结果不满,上诉至市三中院。
市三中院审理后认为,本案过错主要在卖房一方,应承担50%以上的责任;中介我爱我家公司的过错程度在50%以下,应承担150万以下的数额。最终判决,一审法院酌定金额不准确,撤销一审判决,我爱我家要在判决生效后7日内赔偿120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