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识六年的闺蜜,却因为感情上的纠纷而心生邪念,冒充男子骗取了好友财物13万余元。近日,李萌因诈骗罪被怀柔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缓刑三年。对于自己的诈骗行为,李萌表示,自己并不缺钱,行骗仅是为了报复。
她破坏我和老公感情
李萌今年27岁,初中毕业后,她就从山东老家来到北京打工。因为工作出色,她现在已经是怀柔一家专卖店的店长。2008年,她认识了现在的老公小肖,并通过小肖认识了一个叫沈丽的女孩。
在李萌认识沈丽时,沈丽已经结婚。但让李萌心存芥蒂的是,当时还是自己男朋友的小肖和沈丽曾经是男女朋友关系。之后,沈丽曾私下里劝小肖不要和自己在一起,还让小肖在她和李萌之间做选择。甚至,沈丽后来还直接找到李萌,说是李萌破坏了她和小肖的关系,这让李萌难以接受。
但沈丽却表示,她和小肖仅仅是同事关系,并没有在一起交往过。
“那时候没想明白,没想开。”李萌说,“她都结婚了,还破坏我和老公的感情,我就想报复她。”
沈丽的QQ昵称是“傻丫头”,李萌便新注册了一个QQ号码,名为“坏男人”,并且主动加了沈丽的好友。在QQ上,这个“坏男人”自称名为陈皓,是在北京工作的一个公司白领。这个体面的身份很快取得了沈丽的信任,两人也很快发展成为网恋关系。但其实,沈丽聊天的对象,就是李萌本人。
“因为我对沈丽的事比较了解,再加上我也是女人,聊得就挺投机的。”李萌说。
在“陈皓”逐渐取得了沈丽的信任后,李萌开始要钱。
2009年的一天,“陈皓”向沈丽提出,自己非常喜欢她,但因为家人不同意自己和她交往,现在家里不再给他钱,因为手头拮据,想和沈丽借点钱应急。
这个要求完全没有引起沈丽的警惕,她几乎是不假思索地答应了“陈皓”的请求。这名不存在的男子,显然无法当面从沈丽那里拿到借款,但这并没有难倒李萌。在聊天中,“陈皓”无意中向沈丽透露,自己认识一个网名为“玉儿”的网友。而这个“玉儿”,正是李萌常用的QQ号码昵称,作为好友,沈丽自然也是知道的。
随后“陈皓”便以工作忙等理由推脱与沈丽的见面,而沈丽当时还未与前夫离婚,也不方便与陈皓相见,沈丽便将钱交给“玉儿”,也就是李萌,让“玉儿”代为转交。
虽然从未见过“陈皓”,沈丽仍然和他一直保持着网恋关系。可网恋也总有要相见的一天,老是这样一次次地推脱见面,终究不是办法,于是李萌决定借口称“陈皓”的手机摔坏了,说等到换了新手机后再与沈丽联系。
“其实就是不想再跟她联系了。”李萌说。
“我认罪。”被捕后,李萌表达了忏悔,“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和原因,都不能伤害别人,做出违法的事。”
经审理,怀柔法院一审判决李萌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缓刑三年。李萌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