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指控,陕西农民李刚于6月6日至7月22日期间,多次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作案6起,偷窃的东西包括笔记本电脑、手机、手表、小叶檀手串等财物。其中三起案件,李刚在实施盗窃后留下“想要东西加好友联系”的字条。7月22日17时许,李刚被抓获归案。检方认为,李刚采用暴力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李刚以留字条的方式,敲诈勒索被害人钱财,构成敲诈勒索罪。
日前,李刚当庭认罪。他说,他来京后曾在餐馆打工,后因没有工作,生活比较困难,就想到了盗窃。“我也没想据为己有,就想换点钱。别人丢了东西肯定着急,驾驶本、证件等对车主来说应该挺重要的。”他说,他并不确定对方是否加自己,如果给钱他就要。
敲诈唯一得手的一次,是李刚在天津实施的盗窃,其余都在本市朝阳区作案。今年6月6日,他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某小区楼下砸了一辆起亚 轿车并盗得一台联想笔记本电脑,后留下字条。由于电脑内有重要资料,车主只得花钱赎回。经讨价还价,李刚同意从两万元降至3000元。后车主通过支付宝转给他3000元,才从一个小树林里找回电脑。
在另一起案件中,李刚在字条上写:“小姐你好,弄坏你车不是我的本意,只是我也没办法,走投无路了才想着弄点钱花,看到信息联系我。给我准备几千块钱东西归你,聪明的话别报警,咱们相安无事。谢谢!”双方联系后,李刚要5000元,对方说3000元,但最终没给。李刚一气之下发信息威胁,“迟早你会后悔的”。
庭审最后,检方建议对李刚的盗窃罪和敲诈勒索罪分别量刑6个月至1年,法院将择日宣判。(记者 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