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彩礼如何处理,最高法有相关解释。
周和钱,是经人介绍认识的。两人认识的时间,大概是2012年11月。经过一年多相处,两人感觉都还不错,便开始谈婚论嫁。
2014年初,两人举办了婚礼。在结婚前,周付给钱及其家人彩礼8.1万元。婚后8天,两人因琐事发生争执。钱离开周家,至今未归。为了找到妻子,周做了不少努力。可是,找了很多地方,一直没有找到妻子的踪迹。无奈之下,周将钱诉到了法院,要求返还彩礼。2014年7月4日,法院作出判决,判令钱给付周彩礼8.1万元。
判决生效后,钱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生效判决书履行。之后,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警对案情进行了解后,发现钱已下落不明。民警找到钱的母亲,讲解法律知识,分析利害关系,讲明损失风险等。
经过多次与当事人谈话、调解,钱母亲同意替女儿返还彩礼。最终,双方达成和解,钱的母亲,替女儿返还了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