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颖认为,这块纱布是当年剖腹产时留下的,并为此起诉医院。阜阳市颍东区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赔偿曹颖40多万元,但对这个结果,双方均表示不认可。目前,曹颖已上诉。
剖腹产后一直肚痛
2001 年6月22日,曹颖在阜阳市眼病专科医院(现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进行剖腹产手术,产下一名健康的女婴。剖腹产手术一般一周就可出院,但曹颖住了一个多 月。“手术后伤口愈合慢,而且向外渗黄水,将近半个月才把缝合线拆了。”当时曹颖问医生什么原因,医生称,是她比较胖的缘故。
出院后,曹颖一直肚子疼,导致她没法正常上班。产假结束后,她上班不到一个月就辞职了。不仅如此,因为腹痛,和丈夫没法过夫妻生活,两口子因此长期分居,婆媳关系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一次吵架时,丈夫甚至提出了离婚。
再次手术取出纱布
从2001年到2014年,曹颖多次求医,但均无结果,家人一度怀疑她的疼痛是装出来的。对此,曹颖有苦难言。
2014年3月上旬,不堪疼痛的曹颖又到医院做了全面检查,查出体内有囊肿,曹颖决定做手术。在医院打了两天点滴后,曹颖把做手术的决定告诉丈夫。因为夫妻关系紧张,丈夫没有请假来照顾她,甚至连手术费也是曹颖的姐姐和弟弟凑的。
手术结束后,曹颖从昏睡中醒来,医生告诉她,取出来的不是囊肿,而是一块纱布,并且与内脏已经粘连。曹颖思前想后,认为是当年剖腹产时留下的。看到这个结果,曹颖的丈夫和婆婆抱着她大哭一场,深深感到内疚。
打赢官司仍要上诉
与家人商量后,曹颖决定找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协商。其间,经法医学鉴定,曹颖构成九级伤残。因协商无果,曹颖将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告上法庭。
2014 年3月,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今年4月17日,法院委托北京一家鉴定中心对曹颖进行鉴定,结论为:剖腹产后未见其他手术痕迹。8月31日,法院 公开审理此案,被告只有代理律师到场。法院审理判决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赔偿原告曹颖经济及精神损失合计46万余元。对于这个判决结果,曹颖觉得不满意,并 决定上诉。
昨日,记者来到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该院负责人称,对于一审判决,他们也不认可。目前,医院和曹颖都在等待二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