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首次对民办学校作出分类,民办学校可自主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法人。
一个创办15年的民办高校,在迎来第6任“老板”时,引发了抢夺风波。
2015年7月24日,哈尔滨广厦学院,五十多人翻越大门进入主楼,让开锁公司打开学校办公室的保险柜,取走了学校财务印章证照。
次日,学校主楼门前的一份公告显示,广厦学院临时理事会议决议免除校党委书记、执行院长刘慧荔的一切行政职务。
刘慧荔认为,学校的投资举办人通过层层转让教育举办权获利,最终一家企业通过收购举办人股权的形式控制学校,属于买卖办学许可。学校管理方拒绝这家企业入驻学校,由此引发了上述强行入校事件。
200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施行。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各类民办学校16.98万所,在校生4078万人。民办学校如何“买卖”,能否营利等基本问题,法律依然模糊,使得民办教育在资本运作的过程中滋生各种乱象。
2015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开始正面回应这些问题。
层层转让
广厦学院2000年组建成立,最初的投资举办人是大庆广厦房地产公司,后变更为其下属企业中科俊泰投资公司。据黑龙江城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年时间,两家企业共投资5333万元,进行前期校园基本建设。
2008年9月,北京北科昊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科昊月”)以1.93亿元的价格,从中科俊泰投资公司手中购买了广厦学院80%举办权。
2014年2月,因北科昊月无法偿还北京联想之星创业投资公司的2亿元借款,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裁定,对北科昊月持有的广厦学院80%举办权进行拍卖。北京华夏联合汽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属于联想控股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网络”)以2.24亿元的价格竞得。
教育举办权能否进行拍卖,民办教育促进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教育学者熊丙奇 (微博)担心,举办权的拍卖转移会对办学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而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副调研员、民办华美学校校长陈峰认为,从公司法的角度看,企业因债务拍卖举办权没有问题,“举办权虽然包含着举办人的办学意愿,但拍卖举办权其实拍卖的是举办权背后的所有权和收益权。”
2014年7月,教育部批复同意广厦学院80%举办权由北科昊月变更为华夏网络持有。
两个月之后,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将华夏网络持有的广厦学院80%举办权内部调整到北京杏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杏坛”)名下,理由是华夏网络的业务与教育无关,应该“由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北京杏坛是联想控股新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2.24亿,股东为北京弘毅同人顾问中心和弘毅至诚投资公司(同属联想集团)。这一申请同样获得了支持。2015年1月16日,教育部批复同意广厦学院80%举办权由华夏网络变更为北京杏坛。
广厦学院执行院长刘慧荔说,作为知名企业的联想集团,其下属企业成为学校举办人,作为学校管理方他们十分支持配合,“利用企业知名度,有利于学校招生。”2014年暑期招生,学院管理方计划在招生宣传中打“联想”的旗号,但未获得联想方面许可。
就在教育部批复同意“内部调整”的一个月后,2015年2月16日,北京杏坛的两个股东(弘毅同人和弘毅至诚)与北京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投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2.6亿元价格将北京杏坛100%的股权转让给北投集团。此前一天,北京杏坛委任的学校理事会五名理事全部辞职。
资本运作
刘慧荔参与了广厦学院创建并一直被聘任为执行院长,自认为为办学倾注了大量心血。她说,此前联想负责债权清收项目负责人林盛曾许诺,联想控股将调动旗下产业资源支持办学,加大对学院投入,不会出售举办权。
对此,林盛予以否认。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联想控股此前从未涉足教育领域,因为债务纠纷被动获得广厦学院举办权后,计划开拓教育板块,因此2014年5月专门成立了北京杏坛,“我们希望聘请专业的人来管理学校,这期间与北投集团取得了联系。”
为何北京杏坛获得举办权之后,又匆匆转让给北投集团?林盛说,那是因为联想控股当时要在香港上市,有关机构要求尽快处理历史遗留账务问题,是企业战略布局需要。“企业只办一个学院也显得不伦不类,正好北投集团有意收购。”
北投集团旗下共拥有民办学校十余所。2014年12月,北投集团以收购公司股份的方式,获得银川学院举办权。
为何北投集团热衷收购股权,而非通过举办权转让占有学校?参与股权转让谈判的林盛说,股权买卖按照公司法进行,法律规范完善对接审批简易,而举办权转让则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涉及部门多审批程序复杂。
以刘慧荔为代表的学校管理方认为,以收购股权方式占有学校,这属于变相出卖学校举办权。
广东教育学院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张铁明认为,收购享有教育举办权企业的全部股权,在法律上并无不妥,“需要教育部门协助办理举办权转移,即由北京杏坛转移给北投集团。”
2015年7月17日,黑龙江省教育厅召开专家论证会,认定在股权转让后,虽然形式上杏坛公司仍为广厦学院的举办者,但实际上举办者权益已经全部转给了北投集团,因此建议教育主管部门按照举办者变更程序予以审查。
不过,同样参与此次论证会的黑龙江省民办教育学会回复南方周末记者,最终教育部的答复是,杏坛公司身份没有发生变更,而是公司内部的股东股权转让,“其行为受现行民商法律调整,民办教育促进法并无相关要求”。
尽管教育部两次批示,举办权由北科昊月变更为华夏网络,由华夏网络调整为北京杏坛。获得举办权的公司应当到教育和民政部门办理举办人、法定代表人证件和印鉴变更手续。但目前北投集团对外使用的证件、印鉴、法定代表人名章,仍然是北科昊月的证件印鉴。
因此,学校管理方坚持要求,在办理手续备案之前,拒绝北投集团进驻学校。由此引发了7月24日抢夺财务章事件。
已经辞职的理事会成员召开临时理事会,决定免去刘慧荔一切行政职务,同样引起不满。
林盛表示,相关变更手续已经提交,但因为中科俊泰与北科昊月的另外一起官司,民政部门冻结了北科昊月的证件章照,因此无法办理。
这也导致,北投集团提名委任的新理事会无法入驻学校,北京杏坛委任的原理事会依然运行,“黑龙江省教育厅明确表示,目前由原理事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