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飞(化名)和李霞(化名)是夫妻关系。2014年,高飞夫妇二人因为怀疑刘夏(化名)与父亲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遂于2014年12月29日下午1点左右驾车与刘夏见面。
在双方见面过程中,李霞对刘夏动起了手脚,高飞夫妇二人干脆将刘夏带到高飞父亲的住处。在该住处内,高飞夫妇二人不让刘夏离开,限制她的人身自由,还对刘夏进行第二次殴打,并要求刘夏跪下来向高飞母亲道歉。此外,两人还同其他亲属一起,要求刘夏当场写下“保证书”。
直到刘夏的家属报警后,刘夏才于当晚7点左右被公安机关解救出来,高飞夫妇也被查获归案。经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夏身体所受损伤程度符合轻微伤。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高飞、李霞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致人轻微伤,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38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依法提起公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