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钱后来又转回来了,但这一来一去,朱女士不仅错过了股票的最佳买入点,更对资金账户的安全性产生了严重的怀疑。
出了这个事情,朱女士第一时间赶到开户行余姚支行询问。结果朱女士被告知,早在2011年开始就有协议,银行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对证券账户余额进行划转,可问题是资金被划走的时间,并不是在协议约定的时间范围内。
“半夜偷偷就把我的钱给划走了,这不是偷吗?”朱女士非常气愤,而银行最终给出的回复居然是不可抗力。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昨天,记者对此进行了一番调查。
看好一只股票正打算买进
结果发现账户上83万元不翼而飞
余姚人朱女士炒股已经快5年了,一直是用她老公的名义在某国有银行余姚支行办的银证转账。10月20日,星期二,股市开盘后,朱女士正准备买入一只早就看好的股票,结果一看证券账户内83万元的余额不见了。
“当时,我吓得一身冷汗,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被黑客攻击,把钱转光了。”朱女士说,她想肯定是黑客通过绑定的银行卡转出的,就死马当作活马医,不停尝试通过银行卡转入操作。
没想到的是,10多分钟后,钱突然又全部回来了,只是这个时候,那只股票在短短的时间内,涨了近3块钱,早已错过了最佳买入点。
“这一来一去,我就损失了6万元。”朱女士说,比起钱上面的损失,更让她担心的是,账户的资金安全。
当天中午,朱女士就找到了当初自己办理银证转账业务、位于余姚市区大黄桥的该银行营业部。“我跟工作人员讲了这个情况后,他们也觉得很不可思议,就讲要跟上面的领导进行汇报后,才能给出答复。”
朱女士说,后来下午她又去了一趟,结果被告知当初她签过一份协议,银行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对证券账户内的余额进行划转。
银行头天晚上10点多划走余额
称之前有协议可在规定时间内转账
在银行,朱女士第一次看到了那份协议。
“这个协议总共有三页,除了第一页CTS自动划转签约单上,是自己签字外,其余两页上根本不是自己签的,签字字迹根本就不一样。”朱女士说,她根本就不知道有这样一份协议,手上也没有这份协议。
昨天,记者看到了这份协议,上面写着:
该银行可以对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资金进行划转,但时间点仅包括:每月最后一个证券交易日收盘后;每个法定节日前的最后一个证券交易日收盘后;每个周末(星期五)收盘后(以上时间均为15:05—16:00)。
但同时规定,以上时间点后第一个证券交易日开盘前(8:45—9:15),银行必须将钱转回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
看到这份协议,朱女士惊呆了,于是,她拉了一份账户交易记录,结果发现这几年来,银行正是按照以上时间点进行一次一次划转。
“这张卡,我是专门用来炒股的,平时根本不会去用,也从来没去查过,直到现在才知道,银行居然偷偷在做这个事情。”朱女士说,银证转账在股市交易日内,只有上午9点到下午4点才能进行,不知道银行是怎么转出来的。
更让她不解的是,这次是10月19日(星期一)晚上10点21分划走的。“这也不在协议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啊,这不是偷嘛。”朱女士气愤到极点。
事情发生后,朱女士告诉记者,一开始银行还向她道歉,称这样做是为了她的资金收益,可以有比活期更高的利息,而且也按照合同规定将610元的收益打进了账户,希望得到谅解。
但当她提出赔偿要求后,银行的态度却发生了大转变,表示这个属于不可抗力,是系统出现了问题导致的。
记者采访涉事银行:不予答复
律师:银行无权划转应赔偿损失
对于银行给出的说法,朱女士说,她无法接受,根本就不在协议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哪里来的不可抗力,如果照此说法,存在银行里的钱,只要说一句不可抗力,就都可以随便划转了吗?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该银行余姚支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事情,需要跟领导汇报后才能做出答复。最终,记者等来的答复是:不予答复。
随后,记者咨询了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春钢。
吕春钢告诉记者,证券交易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属于个人财产,未经授权,任何个人和机构都没有权利处置。按照朱女士的这种情况,如果她没有签订过协议,那么银行的行为就属于侵权行为,由此造成的损失银行应当承担责任进行相应的赔偿。
“退一步讲,即使这份协议有效,银行的行为也已经违约,应当承担责任。”吕春钢说:按照协议内容,银行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证券账户里的钱,转到个人的银行账户内,如果银行将钱转到了其他账户,那么除了违约之外,还存在侵权行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记者看到,商业银行非法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或者单位存款的,应当承担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责任,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