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3日18时许,拥有硕士学历的W小姐搭乘外籍男友的电动自行车回住所。当男友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武宁南路、武定路口时遇红绿灯停下。在该路口,身穿制服依法执勤的中国警察李某走向他们,先用中文沟通,W小姐与男友均表示听不懂。后来警察用英语加上手势,表示要查验车辆牌照,示意身为成年人的W小姐不能坐在该电动自行车后面,要她下车步行。
W小姐不肯,与交警发生冲突。W小姐说,男友要开电动自行车走,开了约1米左右,中国警察就拦住,拔下电动自行车钥匙。男友上前要抢警察手中钥匙,W小姐帮着男友一起抢警察手中钥匙,还用英语质问警察“你在做什么”。她承认情绪失控,用左手打警察一记耳光,打在警察的右脸颊上。
一名现场目击者作证:“我听到警察要他们出示证件,骑车的外籍男子拿出几张钞票往警察脸上甩,想发动车辆冲撞警察,警察才将电动自行车钥匙拔下。”目击者说,外籍男子上前推搡警察,后座上的外籍女子下车,恼羞成怒打警察右脸一个耳光,周围路人都指责该女子的袭警行为,“两人和警察一会儿说中文,一会儿说英语,双方交流应该语言上没有障碍。”
另一位郭姓中年男子的证词也表明,警察曾警告他们骑电动自行车不能带成年人,只能带12岁以下的小孩。“警察让女子下车,他俩不理睬还很嚣张地谩骂警察。那名外籍女子在没有任何征兆情况下,甩手打了年轻警察一记耳光,声音很响。后来周围路人都看不下去,准备对该女子动手,被警察和他人拦下。”
事后,W小姐及其男友均后悔,表示袭警是一时鲁莽冲动。
上海静安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判决,判处W小姐犯妨害公务罪,拘役3个月,驱逐出境。
承办法官指出,无论是中国法律还是美国法律,在公务活动中警察是代表国家在执法,在警察执法时任何人都要服从。W小姐掌掴警察,该行为触犯了法律,她也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沉痛代价。另外,11月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再发生“袭警”行为将被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