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报考三大变化
-变化1:在职公务员禁报
据介绍,此次招考主要面向两年(含两年)以上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的人员、在京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等7类人群。
北京市紧随国考风向标,此次明确规定“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这意味着这类人员不能再通过报考北京市公务员来实现岗位变化。这一要求与国考相同,今后,在职公务员只能通过遴选、公选等方式实现自己的岗位调动,这对符合条件的应届、社会考生来讲,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变化2:部分基层职位设最低5年服务年限
招考公告中明确,市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此外还首次提出,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根据有关规定可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当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的协议。
中公教育机构有关专家分析,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适当降低进入门槛,体现了北京市对边远艰苦地区的特殊照顾,从而吸引更多考生前来报考;同时用通过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来防止人才的流失,保证新入职公务员的工作稳定性。
-变化3:双外生可报36个特殊岗位
据了解,以往的北京市公务员招考时,除了一些“985工程”京外院校中优秀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以外,非京生源的外地院校应届毕业生无法报考北京市公务员。2015年,这一要求发生了变化——符合部分特殊职位资格条件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这些特殊职位。
虽然2015年特殊职位只有3个,招考人数36人,但也是北京市公务员对非京籍应届毕业生招录的首次尝试。如北京市双河强制隔离戒毒所基层教育矫治职位招录6个人,此职位用人单位地址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该职位原则上招录黑龙江省当地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北京生源)。招录后,享受北京市公务员相关待遇,户口则直接落户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双河农场。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具有两年(含两年)以上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的人员;
-2016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的北京生源2016年应届毕业生;
-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16年应届毕业生;
-列入“985工程”京外院校中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本科以上(含本科)2016年应届毕业生;
-符合部分特殊职位资格条件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16年应届毕业生仅可报考这些特殊职位;
-2016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
明天开始报名
报名网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