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男子在贵州新镇马寨村偷狗,被发现后,两人驾驶摩托车逃跑,翻入一条深沟内,被村民捉住。村民将两人反绑在电线杆上,胸前分别挂着死狗示众近10小时。
后经警方耐心劝说,两男子被解救出来。
两男子偷狗被捉
当日清晨6时许,村民肖某起床发现两名男子用弓射杀了自家的狗。
原来是遇到了偷狗贼,于是肖某立即通知乡亲抓贼。
随后,两男子骑着摩托车逃跑时,翻入一条深沟内,被村民团团围住并捉住。
愤怒的村民将两人反绑在电线杆上,胸前分别挂着被毒死的狗。期间不断有村民殴打两人解恨。
因担心事情闹大,会出人命,有村民报警。
胸前挂死狗示众10小时
于是,都匀经济开发区政府派员到了现场,但群众情绪过激,场面一度失控。
此间,因两男子粒米未进,加上被殴伤,不及时解救,极有可能发生难以想象的后果,当地政府随即调集公安等百余救援人员到场。
通过耐心劝说,当日17时许,两男子终于被解救出来。
经医生检查,两人伤情并未十分严重,但已被扣押近10小时。
目前,当地警方已对两男子采取强制措施,并就村民殴打两男子一事展开调查。
对于偷狗贼被逼挂死狗示众这件事,你怎么看呢,是同意还是反对?其实除了小偷被逼挂死狗示众外,还有不少地方惩罚小偷的方式之夸张。
【观点】以暴制暴,对吗?
这些年来,不少人把抓小偷这样的好人好事,搞成了自己犯罪,让自己吃了牢饭。
如2007年10月,海南省澄迈县一名村民,参与殴打偷抽水机的两名小偷并将其打死;
2012年9月,乐东抱伦金矿保安队副队长何某清,带领15名保安在矿山巡逻时,怀疑陆某是小偷后,带领众保安将其带回宿舍区问话并殴打致死;
2013年7月,陵水岭门农场胡某专、杨某新等5名工人,将偷盗槟榔的卓某拉、王某宁活活打死。
这些抓住小偷后“正义的暴力”最终给施暴者带来的是法律的问责。
其实,许多市民选择对待小偷“以恨解恨、以恶还恶、以毒攻毒、以暴制暴、以牙还牙”的做法往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根源。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小偷也是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法律没有判决之前,小偷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小偷违法犯法,理当接受法律的惩罚,而不是个人、众人的民间行为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完全凌驾于法律之上,根本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属于典型的有理变成违法,一旦法律追究起来,反而要承担法律责任。
甚至有男子重拳打伤小偷可能判三年,小偷关10天的说法。
当民警到达时,没有说通情绪激动的村民,只得逐级请示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