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彭某某。
2015 年6月29日下午6时许,21岁的彭某某在白云区清湖村家人的租住处里屋内,年幼的弟弟和妹妹在屋外跳绳。到了7点左右,彭某某准备好勺子碗筷后准备帮弟 弟妹妹装饭,心里突然涌起一种憎恨弟弟的感觉,萌生出一种要杀死弟弟的强烈念头。于是,彭某某将弟弟推倒在厨房地上并用双手掐住他的脖子,坐在他的腹部, 并用膝盖压着他的胳膊,没多久,年仅10岁的弟弟就断气了。
随后,彭某某怕事情被父母知道,就把弟弟抱回大厅左边的大床上,拿了家中的现金逃走。7月6日,彭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 彭某某交代,他感觉自己拥有特异功能,天生有一种特殊的感应能力,而且每次感应都很准。在案发前两三天,彭某某突然感应到他弟弟将来会威胁到自己的生命安 全,清楚感觉到弟弟会是杀死他的那个人,并感到事情几天内就要发生。如要躲避此劫,就必须掐死弟弟。经鉴定,彭某某案发时无诊断某种特定精神障碍的依据, 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具有受审能力。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的侦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