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办?补,还是不补?
今年暑假,在浙江大学上学的四川姑娘陈绘衣就遇到了这么一桩挺郁闷的事:乘车前往云南贫困地区支教,而自己明明实名购票而且保留了证据,只因丢了实名车票,却被要求再买了一次火车票。
回来后,陈姑娘越想越觉得冤,于是她找到了浙大光华法学院的学长担任公民代理人,一纸诉状将昆明铁路局告到了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昨天,本报记者向有关部门证实: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已于日前向当事人下发了《受理案件通知书》,正式决定立案审理。这,在浙江省还是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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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买的火车票遗失,被要求补票
陈绘衣是浙江大学教育学院的一名大二学生,小姑娘今年19岁,青春朝气。今年暑假,她和二三十位同学一起参加学校组织的支教活动,坐火车远赴云南景东彝族自治县。
小陈买了一张火车票:7月30日21点56分开的K739次列车,从杭州东站发往昆明站,硬卧下铺,票价487.5元。因为是第一次出远门参加支教活动,小陈很兴奋,出发前还特意拍了张车票照片分享到了微信朋友圈。
在杭州东站检票时,小陈的车票还在,并通过了安检和验票闸两道程序,顺利地进了站。可就在她站在月台上等着上车时,她一摸口袋——坏了,票不见了!
“站在列车车厢门口的乘务员让我先上车,票再找找。”小陈上了车,一路翻找着,“票还是找不到,这时候有个乘务员过来换车牌,让我去找列车长。”
小陈找到列车长后,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手机里的车票照片和12306(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发来的购票成功提示短信。
“列车长说不行,按照规定必须补票。我说我是学生,身上没带那么多钱,能不能通融一点,可列车长态度很坚决。”小陈说,无奈的她只能掏钱补买车票,补全票再加上5元手续费。共支付了492.5元。因为现金不够,同学还帮她垫付了一部分。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规定,旅客只有在列车停止检票前20分钟办理挂失补票手续,或者在火车上丢失车票、补票后又找到原票,才能凭客运记录在到达站退票窗口扣除手续费后退还补票的价款。也就是说,在火车上遗失车票的旅客,无论如何,只能先再次支付车费。
“心里有些懊恼,在火车上和同学讨论,大家都觉得挺没道理的。”经过了36个小时的长途跋涉,小陈还是想不通:“火车票是实名制的,进站时也核验了人、证、票一致,铁路部门完全可以在系统中核查我的购票信息,为什么还要全价补票?”
下了火车后,小陈碰到了同校光华法学院的大三学生秦晓砺。随后,大家找到昆明铁路局退票窗口协调退票事宜,可对方依然表示:这是规定,补票钱不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