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刘涛的朋友——16岁的梁巍(化名)在QQ空间回复刘:“为了一个女人不值得。”李洁大怒,与梁巍对骂起来。两人均表示要打架,李洁告诉梁,她要找朋友史伟(化名)帮忙。
8月17日中午,刘涛与梁巍一起喝酒,梁将对骂的事情告诉了刘,刘随即约来16岁的好友陈强(化名),计划酒后去找史伟算账。
苦于没有刀具,三人来到子长县农民街一个两元店内。店员告诉刘,刀具需要30多块钱。刘表示:“太贵了,买不起。”束手无策之下,他动起了歪脑筋——从店里偷来两把日美牌弹簧刀。
中午12时许,三人来到史伟所在的“简约尚美”理发店。该店学徒小孙告诉他们,史伟不在店里。在三人的强烈的要求下,小孙只好带领他们来到了史伟家的所在地——史家煤窑。
见面后,史伟拿出了他与李洁的聊天记录。刘质问史,此事能否了结。谁料史竟用手指着刘的头,自称“爸爸”。
愤怒的刘涛从口袋内掏出弹簧刀,手肘一挥,划在了在史伟的颈部。梁巍心生胆怯,想要上前拉住刘,却被刘推在一边。
这时,学徒小孙过来劝架,不料却被刘涛朝胸口捅了一刀。杀红了眼的刘随即又在史伟的肩部捅了一刀。这还不够,接着,他竟指使陈强在小孙的肩部、史伟背部各捅一刀。
重伤之下的史伟希望了结此事。谁知,小孙却突然倒在了地上。刘涛以为孙假装晕倒,又在孙的脖子和脸上狠狠地踩了两脚,一边踩还一边骂,经不住蹂躏的小孙当场死亡。眼见事态不妙,前来寻仇的三人立刻逃离现场。
当晚9时许,刘涛、陈强来到子长县公安局投案自首,梁巍则在家中被抓获。经警方鉴定,小孙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击左侧胸部致心脏破裂而死亡。史伟则为重伤二级。
今年9月,延安中院经审理认为,刘涛犯罪时虽然不满十六周岁且有自首情节,但其行为直接导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后果,罪刑极其严重,依法不予从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从犯陈强和梁巍犯罪时不满十七周岁,且有自首情节,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受害人小孙监护人的5万元经济损失由刘、陈、梁和他们的监护人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