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下午6时许,禹女士带着2岁的孙女,走在柳州市飞鹅路某商厦前的人行道上。当时,禹的孙女正驾驶着玩具车慢慢行驶。在行驶过程中,玩具车碰到了覃老太的右后脚跟处。覃老太回头看了一眼,说了一句“碰到我了”,随即坐到了地上。禹女士上前想扶覃老太,却被拒绝了,覃老太还拿出手机打电话给儿子。
禹女士也打电话报了警。柳南派出所民警赶到,覃老太随后被送到工人医院。经检查,覃老太的右后脚跟出现红肿,此外并无其他伤。
经民警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禹女士一次性赔偿覃老太护工费、医疗费共计1570元。
民警提醒广大家长,要注意儿童在使用玩具车时的安全,切莫让儿童在马路上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