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随即到镇上派出所报警,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她大吃一惊——70岁的父亲是触电身亡的。起因竟然是3个男子在山林坡地设电网捕野猪。事发后,三人将死者遗体偷偷掩埋。
近日,这三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父亲离奇失踪,女儿报警
梁平县蟠龙镇银河村的柏女士今年45岁,她的父亲今年刚满70岁。父女原本住在同一个村。不过,因为堂弟在外地打工,就请老人帮忙照看位于邻镇福禄镇光荣村的房子,父女靠电话联系。不过从9月30日起,父亲的电话却再也无法拨通,连续两三天都是如此。柏女士连忙赶到光荣村查看,却发现屋内空无一人,四处搜寻无果。
邻居告诉柏女士,老人家特别勤劳,现在芝麻成熟了,有时候天不亮就上山割芝麻了。不过,在家里,柏女士发现了父亲割芝麻的刀具等,心下不知如何是好,遂到镇上派出所报警。此外,不少村民反映:最近山上有人在用电网电野猪。柏女士也听说过电野猪的事,在电话里,她还曾提醒父亲小心。柏女士万万没想到,在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自己的担心成了现实。
私下通知村民晚上别上山
39岁的村民陶某进入了民警的视野。他跟柏家人也认识,去年冬天他买了电瓶,做电网捕野猪,有一次捕猎了300多斤一头大野猪。2015年9月25日上午,陶某又在谢家垭口山林中开始了“猎猪行动”。
有村民说:这次,陶某带着罗某、伍某两人在山上电野猪。他还私下让大家每晚8点至早晨8点不要上山,因为此时是他们“作业”的时间,电网里开着电。
柏女士和家人上山寻找,只找到一截断了的电线,事情并无进展,警方也只能将柏女士的父亲暂时按照失踪人员处理。
为掩盖罪行掩埋了尸体
不过,当民警和家属想找陶某等三人了解情况时,家人却称三人不在家,何时回来也不清楚。10月8日上午,一直未露面的陶某等三人却到当地派出所自首,三人表示:自己所设的电野猪的电网出事了,于9月30日凌晨2时许将附近村民柏某电击致死。为掩盖罪行,陶某三人将其尸体掩埋在山下河沟旁一漩空洞内。而此后,他们迫于家属报警和警方调查的压力,投案自首。
当日上午11时许,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指认,梁平警方在该漩空洞内挖出被害人柏某的尸体。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发后我们非常害怕,但还是想蒙混过关”
案情回放>
三人以两人为一班,每晚在电网附近搭有窝棚守候。因为电网有警报装置,一有动物或人触动电网,他们闻声就出来查看收网。
打电话等合伙人来处理
9月30日凌晨3点过,警报器报警,罗伍两人以为有了收获。但他们远远看到的是手电筒掉在地上的光亮。两人清楚:电到人了。用强光电筒照去,果然看到一人扑在电线上,认出这是柏女士的父亲。两人也不敢直接去救,跑回关了电瓶。
近前发现人已没气,连忙给合伙人陶某打电话,10多分钟后,陶某骑摩托车赶到事发现场。此时,有人特意看了下时间,正是凌晨3点40分。
陶某主张把死者仍在大山里。罗、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但又害怕尸体发臭,于是想到山谷一处漩空洞,三人轮流背着尸首前往。因天渐渐亮了,时间来不及,三人也没有拿工具,遂在附近扯了不少野草胡乱掩埋。
回去拿工具重新掩埋尸体
在搬运死者过程中,死者随身布口袋掉落,里面有1100元现金、银行卡、社保卡、身份证等物品,三人商量将现金暂放伍某处,风头过了再用,卡证则由陶某剪烂后埋到死者生前居住房子前田坎上,死者的手机也被烧毁掩埋。
此后,三人又悄悄拿工具,重新将柏女士的父亲掩埋,并清除现场痕迹。
面对民警的询问,三人显得很后悔。说:“事发后我们非常害怕,但还是想蒙混过关。”
至于死者为何凌晨3点出现在山上,尚无法得知。
私设电网,无论主观客观,都是危害公共安全
警方提醒>
为了防止庄稼被毁,不少村民邀请他人安电网猎捕野猪,最终在电死野猪的同时,也伤害了别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警方提醒,私设电网是一种严重的危害社会安全行为,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都作了明确的限制规定,禁止单位或个人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私自架设电网,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同时,私设电网也是一种危险方法,其侵犯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特别是在公共场所私设电网,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这种行为无论是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都符合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
如引起严重后果,则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微博互动
@重庆晨报
@老狐狸:提醒得太及时了,外出爬山涉水一定要注意安全!
@superman:以为那个地方是自家的呀,想怎样就怎样,必须严惩!
@浮萍聚散:至少应该立个标志牌嘛,此处有电网!
@独特的fai:这个利润好高哟。
@龙头桥:关键是野猪肉谁消费了。(来源:重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