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某的丈夫唐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其在运营拉客过程中得知可通过领取滴滴打车优惠券方式刷单赚钱。常某得知后花钱向他人购买了刷单软件并学习刷单技术。随后,常某在滴滴打车平台上注册司机账户领取平台发放的打车优惠券,然后通过虚构打车交易事实,再将领取的优惠券向其注册的司机账户支付,最后提现完成套现过程。常某供述,其在短短几个月内就通过刷单非法获利3万余元。
办案检察官介绍,对于互联网背景下的新型化犯罪行为,全国范围内入罪先例并不多。本案是全国首例以诈骗罪对刷单行为人进行入罪定性的案件。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常某使用作弊软件,通过虚构打车交易的事实,非法获取滴滴公司钱款,数额较大,符合我国刑法对于诈骗罪犯罪的相关规定。近期,常某因涉嫌犯诈骗罪,已被海淀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追访
刷单行为呈现区域化
记者在网络搜索“刷单软件”“刷单教程”时发现,不少网页提供相关软件的下载,有的网页直接贴出刷单教程,教授刷单步骤。
通过检察官向滴滴公司调研得知,刷单作弊行为呈区域化特点,据该公司后台数据显示,长春、铁岭、淄博等市县刷单情况较为严重,团伙性教授刷单技巧、进行刷单操作现象普遍。这些人或通过教授刷单技巧、或是出售刷单软件、或直接通过刷单谋取大量非法利益。
据滴滴公司初步调查,网上为刷单提供前期便利条件,如提供注册手机号、注册账户的商家众多,这些商家通过出售手机号等方式直接为批量刷单作弊提供条件。
多因素助长刷单套现
据检察官介绍,除滴滴打车外,像Uber、饿了么、美团外卖等公司客户普遍存在刷单现象。互联网时代,O2O行业竞争激烈,大量O2O公司采取补贴用户烧钱的经营模式,以此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这就给刷单行为提供了前提条件,行为人可通过注册账户等方式很容易获得交易补贴。
另外,因O2O行业竞争压力大,有些公司虽知发放的补贴可能被职业刷单人“刷走”,但因刷单可帮公司获取更高交易数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融资,因此这种刷单行为也被默许。
除此之外,O2O行业对线下交易管控存在难度,公司只能通过后台数据,对线上操作进行监管,但对客户线下行为,仍鞭长莫及。
滴滴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反作弊团队去年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但该负责人坦言,对于刷单行为除对可能存在刷单的账号进行监管、直至封号之外,其他监管、惩罚性手段十分匮乏,无更好防范措施,无法从根本上对刷单行为进行有效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