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张家的情况,原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专家委员梁中堂介绍,法律在落户上并无相关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可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但部分地方政府管理中有要求公安户籍管理部门配合,超生需罚款才能上户。”
北京市京润律师事务所韩骁证实了此观点,“北京市在第五次人口普查时表示,超计划生育出生人口在缴纳了一定的超生社会抚养费后,可按正规程序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枣林庄村主任刘某和北京市通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人员同样表示,张家户口没解决,是因为社会抚养费至今未缴清。
对于张家高昂的社会抚养费,韩骁称,除了罚款外,我国在每次人口普查时,会对政策外生育人员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作出特殊规定,生活困难的家庭,经当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也就是说,在人口普查时缴费办理户籍登记,将可能比非人口普查时期费用低。
“超生6子的个例很少见,父母负有主要责任。”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侯东民表示,对于违反计生政策的家庭,收取一定社会抚养金属于合理的经济处罚手段。但对于孩子已出生的既定事实,侯东民建议,相关部门可适当降低罚款,或分期支付,妥善处理孩子户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