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入僵局
要求权属单位开证明 社区写“情况属实”
王明悻悻回到院子,通过周边邻居,得知该片区的管辖社区是官渡区太和街道办事处和平路社区居委会。
他找到了和平路社区的民政专干,详细讲述了来意。没想到,专干打开了一本资料册,翻出了一份类似证明让他拍下来。“你们和平北路x号是昆明市这家机关单位的宿舍,得去单位再开个证明,说明他们这个院子曾经的门牌是多少,现在的门牌是什么。”民政专干解释,因为这个院子有明确的权属单位,因此这份证明首先要由该单位出具,社区写上“情况属实”加盖公章。
这下子王明蒙了,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更改业务需要属地地名办的“路牌证明”,地名办需要社区的道路“号码变更证明”,社区又要求由权属单位再开具“情况证明”。房子所在院子的这家权属单位,又会提出什么要求呢?
出现死结
权属单位指的两条“路”都是循环
按照层层指引,王明找到了权属单位,该单位早已搬到呈贡行政中心办公。可是跑了28公里到呈贡,依然没办成。
“开不了啊,这个院子里我们有产权的无非是一些公共区域,比如花园绿地、停车区域等等,至于说你个人买的房子就无法给你证明。”王明找到权属单位一位李姓工作人员,对方明确表示,尽管房屋是买在单位曾经盖的住宅区,但是个人购买的房屋,产权属于自己,要证明个人房屋的地址变化,要自己想办法。王明感觉,地址更改的路已经被堵死了。
“他又给了我两个建议,可没一条行得通。”王明还用本子记着李姓工作人员给的答复:可以去地名办查档,由此证明房子的“门牌”虽然换了,但是“地理位置”还是同一个;要么就去找房子所在社区,让他们证明是同一个地点。
地名办和社区不是都跑过一遍了吗?王明发现,事情已经进入了死循环。
最近,昆明市民王明先生十分焦急,他在春城晚报·社区周刊上留言说,前几个月,拿着房子的房产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