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边许多战友看到这则消息都感同身受。在全国各地火车站的售票窗口一般都贴有“军人优先”等字语,有的城市在一些医院、银行也设置了类似的优待通道,但有些情况下军人优先的待遇却得不到落实。
国家之所以赋予军人优先的权利,一方面是军事工作的需要,因事临时召回或者因紧急军事任务外出的官兵,手持证件就可以在军人窗口顺利购票乘坐交通工具,另一方面也是对军人职业的尊重,是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高度重视,也是对军人群体牺牲奉献的一种补偿和安慰。
但由于对军人优待政策宣传不够,军人优先有时会引起群众误解,甚至发生不必要的纠纷。这也让很多战友面对长长的非军人队伍往往顾及军人形象而放弃优先权利,不愿意挤上前去提前购票。
其实,军人优先购买车票是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利。我国现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
事实上,“军人优先”也是现代国防建设的特殊要求。在和平时期单独建立和维护军事交通、医疗、物流等保障体系代价高昂,因此寓军于民是必然的最佳选择。未来伴随军队减员增效和军民融合式发展的不断深入,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单位承担军民两用保障任务并优先服务于军人。
日前,国防部网站上的一篇报道引起网友热议。新闻中,一名战士休假期间因事临时被召回,去车站购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