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通报说,2006年,何某某因交通事故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后与该医院发生医疗纠纷,因对该医院的处理、治疗结果不满意,何某某及其亲属多次上访。2014年9月15日上午,何某某及其妻子带领二十余名亲属相继来到该医院门口,采取拉横幅、堵大门等手段,向医院施加压力,讨要说法。在此过程中,何某某等人与医院保安发生冲突,并与保安相互追打,后何某某等人又对医院的收费亭、警务室、导医台等处门窗玻璃、电脑、花盆、栏杆等物品进行打砸,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并造成严重损失。经鉴定,被砸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20020元。
2015年8月6日,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在该起“医闹”案件中的首要分子何某某、积极参加的赵某某等7人提起公诉。海州区法院审理后依法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认为何某某等7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表示,即将于2015年11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九)已经明确将“医闹”等违法行为入刑。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群众在维护正当权利、处理纠纷时采用正当方式,走法律途径。出现医患纠纷,患者及家属应选择合法途径维权。对于聚众扰乱医疗秩序构成犯罪的,法律将予以严厉打击。
戴上不为人知的面具,驰骋在自己的舞台。某卫视《蒙面歌王》节目正是通过蒙面来让歌者发出最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