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婚外情生子后两次“送子”未成功
2011年,34岁的李先生 离婚后,带着8岁的儿子生活,逐渐与23岁的桃子产生了感情并同居。当时,桃子是一位年轻的母亲,有一个女儿在老家雅安。她和丈夫的关系不好,但是并未离 婚。两人此前在同一家工厂上班并相识,但都否认因两人的关系导致李先生婚姻的破裂。桃子说,两人在一起之后并没有生小孩的打算。2013年4月,桃子到医 院检查时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三个月。由于桃子本身属于贫血体质,医生不建议桃子做流产。
两人也犹豫着是否将这个孩子生下,桃子给在雅 安的母亲打了电话。母亲称,绵阳的许先生夫妇因无法生育打算抱养一个孩子,建议桃子把孩子生下来交给这对夫妇抚养。再次回想起整个事件时,桃子深有悔意。 由于父母离婚,她在15岁之前一度与母亲断绝了关系,母女关系疏远。当时,她已经和李先生打算尽快办理好婚姻手续,将孩子好好抚养,但是仍然接受了母亲的 建议,与许先生取得了联系。双方商量好,孩子出生后由许先生家抚养,许先生向李先生支付12000元的营养费。2014年1月,桃子顺产下男婴瑞瑞(化 名)一个多月后,却被告知许家打算做“试管婴儿”,不再抱养这个孩子。
未等到李先生有反悔之意,许先生又将另一位想抱养小孩的朋友 林总(化名)介绍给了他。这一次,一直由许先生从中搭桥,李先生始终未和林总直接对话,他甚至都不知道林总的名字。在沟通的过程中,许先生一直追问李先生 打算要多少钱,称林总对李先生不要钱的行为似乎总不放心,还是希望李先生开个价。被问得不耐烦,李先生在电话里对许先生说:“我要10万他就能给我10万 啊?”许先生把10万作为价格报给了林总,对方认为价格太高放弃了收养。
李先生反复强调,自己在前两次送孩子的过程中,从未主动提 过价钱问题。因为他认为,把孩子送给别人抱养不犯法,如果涉及金钱交易就是卖孩子,是犯法的。12000元的营养费也是许先生自己提出的。这次交易虽然未 成,但是打破了李先生送孩子不要钱的心理底线。他说,自己经济情况一直不好,每个月打零工最多赚到两三千元,还不时需要在农村务农父母的接济。自己的大儿 子眼看就要上初中,正是需要花钱的时候。如果把孩子送出去能够获得一笔钱,对于自己家庭确实有好处。而对于这个新生儿来说,能够有一个更富有的家庭来抚养 也是好事。但他否认之前有媒体报道的卖掉孩子是为了在农村盖房子。“这样的房子我住了也不会心安啊。”
孩子在网上标价10万打拐志愿者劝阻买卖
去 年4月份左右,林总将瑞瑞的信息发布到一个关于领养孩子的QQ群,标价10万,群内一些想要“抱养”孩子的人互相分享孩子的信息。此事引起了一位长期“潜 水”在群内的打拐志愿者仔仔(化名)的注意。他伪装成买家的身份通过QQ与林总取得联系,通过林总给他发的与其他买家“谈生意”的聊天截图,仔仔确认了该 条买卖孩子信息的真实性。
按照常规,仔仔只要确认了贩卖信息的真实性,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孩子就能够得到解救。但是同为四川人的仔仔对于老乡卖亲生儿子一事动了恻隐之心。他决定以买家的身份到当地劝说李先生放弃卖掉孩子。
4 月21日,仔仔如约来到夹江县见到了李先生。此时,孩子的价格已经涨到12万。仔仔起初仍保持买家身份,询问孩子被卖掉后,李先生夫妇会不会反悔要回孩 子;孩子的爷爷奶奶一旦知道孩子被卖掉,会不会举报让自己承担法律责任。仔仔想用这样类似的问题刺激李先生和桃子,希望能够让二人心软放弃卖掉孩子。在此 过程中,桃子抱着孩子已经泪流满面,但李先生坚持表示,因为自己的家庭经济条件不好,不得不卖掉孩子。
仔仔见李先生坚持卖掉孩子,自己的问题也让李先生产生了怀疑,索性亮明了自己的志愿者身份。他告诉李先生夫妇,自己这样做其实是在帮助他们。如果他直接找警察来,他们会面临很重的刑罚。如果他们现在愿意放弃卖掉孩子,就是在自己救自己。
李先生在得知仔仔的真实身份后只能放弃卖掉孩子,承诺要把孩子好好养大。但是,仔仔担心他们在自己离开后继续卖孩子,遂将情况与当地派出所做了汇报。派出所民警随后将李先生夫妇控制起来。
父母双双获刑祖父母照顾孩子
今年8月11日,四川乐山市夹江县的李先生和桃子(化名)因出卖自己的儿子,被夹江县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