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查看该加油站内离案发现场最近的一个监控录像,检察官发现,录像完整地记录了案件的整个过程,遗憾的是,由于摄像头像素的原因,清晰度不高,无法看清楚车内情况及驾驶员的样貌。检察官随后又调取了加油站的另外几个摄像头,最终汇总出犯罪嫌疑人是一位身着黄色短袖上衣的男人。由于身份特征线索太少,且与目前已经认定的肇事者蒋忠华完全一致,无法证明其是“顶包”者。
加油站内所有可用的监控视频,检察干警均已调阅,没有有效的证据,难道案件真的就像侦结的那样吗?
峰回路转见新证
就在调查陷入僵局时,办案检察官提出,“既然加油站与检察院一墙之隔,如果有人顶包,势必要进出加油站,检察院的大门处也有监控录像,加油站的人员进出有角度会被监控录到,也许可以调取我们的监控录像来看一看……”这个想法得到了院领导的肯定,技术人员立即调取监控录像。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次,检察官有了重大发现。检察院大门处的监控录像显示,案发几分钟后,一名身着黄色短袖上衣的陌生男子匆匆从加油站方向出现,经过检察院门口向南跑出,不一会儿,一名身形、外貌明显与该名男子不同,却穿着一样衣服的男子由南出现,经过检察院门口匆匆跑入加油站,而这第二名男子,正是现在认定的肇事者蒋忠华。
这个发现让检察官眼前一亮,立即将这段录像截取出来,经过研究分析和技术取证,最终认定,这段监控录像很可能就是蒋忠华和实际肇事者“调包”的关键视频资料。
关键视频锁定肇事者
有了这段关键视频,灵川县检察院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并向县公安机关提供这一关键的视频资料,派出侦监检察官,引导县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在检察官的引导下,短短几天之内案件就取得全新的突破。公安人员找到现场目击证人以及知情人。但多位目击证人均称由于事件发生得太突然,大家都把注意力放在被害人身上,没有注意到肇事者的样貌。
侦查人员又对案发现场附近的居民进行一家一户地走访,终于找到一名目击证人,他不但看到案件发生的全过程,还用手机拍下一张肇事司机下车,用手机拍摄案发现场情景的照片。只见照片中清楚地显示,一名身着黄色短袖上衣的男子站在肇事车辆前方,正对准被害人廖某拍照。照片文件显示的时间与案发时间吻合,但照片中的人却不是蒋忠华。侦查人员通过知情人进一步了解到:这张现场照片上的人是蒋忠华的哥哥蒋荣华。
侦查人员立即找到蒋忠华,蒋忠华起初坚决否认自己顶包。但是当侦查人员把现场照片亮出来,蒋忠华一下子就泄了气,低下头,很快承认了自己替哥哥蒋荣华顶包的事实。就在此时,自从案件发生后就寝食难安的蒋荣华,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也于当天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至此,灵川县城北加油站交通肇事“顶包”案成功告破。
一场看似普通的交通肇事案背后还隐藏着什么?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检察院在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