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劲上头撞车时糊里糊涂
当陈运开车行驶到蚌埠工农路万达广场附近时,突然发现面前有行人横穿马路,于是就猛打方向盘左转,途中听到了车子撞击的声音,具体过程已经不清楚了,只知道最后撞上一个硬物才停了下来。
陈运下车一看,车子撞翻了路边的不锈钢岗亭,而在马路上,躺着多名行人。他不顾身上挂了伤,冲到路边一家快餐店,打电话报了120,并告诉家里自己撞死了人。
为见家人他弃车跑回了家
陈运肇事后,弃车拦一辆出租车跑回了家。他交代,自己只是想见一面家人,怕在车祸现场被抓后,见不到家人了。回到家里,陈运发现母亲带着妻子已经去了车祸现场,只有姐姐在家。陈运跪在地上对姐姐说,自己闯了祸,撞死了人,自己只想死,姐弟两人抱头痛哭。家人劝陈运去警方自首,当晚23时50分,陈运来到香山路派出所投案。
经过对陈运体内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266mg/100ml,超出了醉酒标准三倍多。
高度醉酒+后果严重?
据蚌埠中院方面介绍,本案中,被告人陈运醉酒驾车造成六人死亡及相关财物的毁损,后果特别严重,其严重程度均大于之前的四川孙伟铭案及广东黎景全案,且上述两案一审均是判处死刑。同时,陈运高度醉酒驾车(醉酒程度在标准3倍以上,达到266毫克/100毫升),不顾同车人提醒,在城市主干道超速行驶(该地段限速50公里每小时,其速度为100~108公里每小时),犯罪性质相当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
被告人陈运犯罪后,没有积极赔偿和抚慰被害人家属,没有取得被害方的谅解,社会矛盾没有得到有效的修复,不具有从宽处罚情节,且被害方亲属情绪激烈,庭审时一致要求判处被告人死刑。
虽然陈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但根据其犯罪的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虽然具有从轻处罚情况,但不足以免除死刑。
2014年12月26日深夜,蚌埠工农路发生一起惨烈车祸,当地市民陈运醉酒后驾车经过此处,撞倒多名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