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有先例
检察官转行律师 难办无犯罪证明
昔日的广州女检察官杨斌,曾当庭为溺婴妈妈周模英求情轻判,引发广泛关注。
据媒体报道称,今年4月底,辞职的杨斌向广州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市律协)递交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的全部材料后,至今年7月,市律协却仍没有为她作出实习登记。这都源于一张“无罪证明”。
杨斌称,在市律协关于实习律师需要开具的材料项目中,有一条“无刑事处罚证明”,这份证明被特别交代要开具自14周岁以来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今年4月初,杨斌到黄花岗派出所办理“无刑事处罚证明”,但对方只能为她开具户口迁来广州以后的无罪证明。可是,杨斌从14岁开始至今,户籍从老家湖南到广州先后转了5次。
除了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之外,还有行行有本难念的经呢!在律师界浸泡了三年的新扎律师小葛(化名)最近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