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男子被绑炸弹取款
巫先生是象州县某银行营业厅的保安。2014年11月13日下午,他上班时看见一名中年男子走进营业厅柜台前,尾随其后的是一名年轻男子。中年男子取款时输入密码,银行人员提醒他“密码错误,无法取钱”。取钱未果后,该男子朝银行大门口走去,后面仍跟着那名年轻男子。其间,该男子突然大喊“有炸弹,快报警”,并迅速抱住年轻男子。巫先生以为年轻男子身上有炸弹,连忙配合中年男子抓人。
几名民警接警后到场,将嫌疑人覃某控制住。确认安全后,中年男子才脱下外套,露出绑在左手臂上的炸弹,请求民警帮忙拆解。民警拆弹时,发现这是两枚雷管和一根导火线组成的简易炸弹,一旦发生爆炸,后果难料。
中年男子廖某称,他拖欠他人债务,未能及时还清,被债主找人追债。追债人在他手臂上绑上炸弹,胁迫他取出自己银行卡的钱款。其间,他故意输错银行卡密码,制造脱身机会,后走到银行保安身边大喊“有炸弹”,引来保安一起制服嫌疑人。
被非法拘禁8天苦不堪言
事发后,另两名嫌疑人逃走。民警迅速出动,擒获开车逃窜的嫌疑人陈某。第3名嫌疑人余某几天后投案自首。随着3名嫌疑人的落网,事情的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据了解,2012年底,廖某向孙某借了不少钱,但一直没有还清。债主孙某催要欠款未果,就请余某等3人帮追债,几人合谋设局引出廖某。2014年11月5日,孙某谎称愿意继续借钱,帮助廖某解决做生意的资金问题,然后派人将廖某接到象州一家酒店。到了酒店,廖某没有借到钱,反而被覃某带到另一家宾馆,开始了为期8天被非法拘禁的日子。
为帮孙某追债,追债人陈某使用电棍电击廖某,又用尖刀刺破其身体多处皮肤,并拳打脚踢,但未能如愿。后来,陈某等人将廖某带到一个山坡的甘蔗林,用绳索绑住其手脚拳打脚踢,后逼迫其在雨中跪了近50分钟,仍未追到钱。之后,追债人逼迫廖某向其朋友借钱,也没有成功。
3名追债人从廖某身上找到一张银行卡,认为卡中肯定有存款,决定使用暴力手段,胁迫对方输入密码取钱。去年11月13日下午,陈某二人将自制的简易炸弹绑在廖某的左手臂上,让其穿上外套遮住炸弹,胁迫其到银行取款,并威胁“你不老实,我就引爆炸弹”。
被告人犯非法拘禁罪领刑
象州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孙某(另案处理)为追回借给廖某的钱,找到被告人余某等3人帮忙,承诺如追回欠款,就分一部分给对方。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3人为帮助他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且持管制刀具威胁、殴打他人,依法应从重处罚。在共同犯罪中,3名被告人事前通谋,作案中均积极实施非法拘禁行为,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应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该法院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陈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因陈某2011年犯故意伤害罪,已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如今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被告人覃某和余某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该法院宣判后,3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有炸弹!去年11月13日,一男子进入象州县某银行后喊道——他不是抢劫银行,而是被追债人绑上简易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