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接报事故后,立即要求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向政府报告,联合安监、交通运输部门迅速对涉事企业予以停业整顿,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通报全部运输企业,督促认真吸取教训,整改安全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据了解,集安“7·1”重大事故发生后,吉林省政府事故调查组已对延边安顺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实施了停运整改的惩治措施,但当地政府在未经省政府事故调查组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同意延边安顺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恢复营运活动,最终酿成此次事故发生。这充分反映出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教训十分深刻。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经研究决定:将“8·3”事故与“7·1”事故由省政府事故调查组并案调查,切实查明事故原因;责成延边州政府及有关部门立即依法吊销该客运公司营运资格及相关营业执照;责成延边州政府对事故相关责任人采取控制措施;同时将严肃查处政府、部门及有关人员的渎职失职行为。
近日,各地正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要求,开展第一波次(8月1日至8月10日)集中整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深入开展源头排查,加强路检路查,严格倒查管理责任。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保障财物和人身安全,暑期旅游出行一定要选择正规旅游公司并乘坐正规客车,防范交通事故以及酒驾、超速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如发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请积极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8月3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一辆牌照为吉H19263的旅游客车在两二(两江至二道白河)公路18公里加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