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北京市几乎所有的养老机构在老人入住时都需要签订一份入住协议,其中有条款明确规定,老年人需要有担保人签字才可以入住,这不仅涉及到一些治疗意见的确定问题,更重要的是当老人入住机构后发生急危重病需转入医院救治时,以及医药费、住院费超支时,担保人须承诺支付。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失独家庭、丁克家庭、子女远在异地的老人、子女丧失行为能力的老人,以及社会当中的一些流浪痴呆老人等身边没有子女的老人来说,养老机构通常会担心服务费用的持续支付,还有突发情况处理的法律纠纷,同时,由于涉及到经济关系,大部分其他亲属都不愿签字担保。
根据《办法》,代理机构在接受特殊家庭老年人委托后,将协助其与养老机构签订《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在老年人出现疾病或特殊事故等紧急情况需要接受医疗救助时,代为办理住院登记、手术签字等相关事项,在申请人权益受到侵害时,代理特殊家庭老年人进行维权以及其他经双方约定的服务事项。代理服务机构将由北京市民政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收费方面,《办法》明确规定,代理服务机构接受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委托,协助和参与签订养老服务合同、接受医疗服务等程序性签字手续事项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今后,失独、丁克等无子女的老人在入住养老院时,如果没有亲属签字担保,可免费委托代理机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