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倒方:临时占用,有无手续无须“纠结”
在中新网记者对该事件的持续关注中,作为“倾倒方”的哈尔滨富力江湾新城楼盘工程方面的负责人刘文成曾主动联系过记者,直言了倾倒理由——“只是临时将楼盘内用土堆放在这,不久将做工程使用。”
记者得知,从2012年富力江湾新城开建起,工程方就选择了在其楼盘后身、友谊西路桥南侧的“空地”作为楼盘用土的倾倒地,至于这片土地的性质,哈尔滨富力江湾新城楼盘工程方面的负责人没有去“纠结”这里是不是“公园绿地”,他们只是把这块“闲置的土地”临时占用了。
采访中,记者数次询问是否取得过相关倾倒许可?富力方面以“前任工程负责人已离职”为由没有提供给记者,并直言:“记者也不必纠结于这个问题……”
管理者:不管倒多少,处罚上限是5万元
31日,哈尔滨市城管局下属环卫分局负责人刘铁玉,将该局调查组10天来的工作流程传给了记者——7月21日下午,接到市局领导批示立即派执法人员到现场踏查→22日上午,与道里执法局共同研究落实市局领导批示,并下达《案件转办单》→23日派执法干部协助道里执法局进行案件调查→24日电话催办案件进展情况→25、26日公休→27日电话催办案件→28日电话催办案件→29日道里执法局上报案件进展情况文字材料→30日道里执法局再次上报案件进展情况文字材料,提出拟处罚意见。工作内容、休息时间了然于纸上,在10天“督办”中。
刘铁玉也向记者解释了“为何在这两年的时间,城管执法部门的日常巡查机制没发挥作用,没有发现这座残土山”的原因,是因为“此前山没有冒头、高过友谊西路桥桥面,今年堆得高了市民举报的媒体,我们才发现。”
刘铁玉表示,在这近两周的调查中执法部门的难度很大。“作为哈尔滨市城管执法部门,我们多次上门(富力)都见不到主管领导,人家(富力)要是不配合我们,我们连调查都进行不了。我们城管执法不像公安,人家能传唤,我们有啥啊?”刘铁玉说。
31日哈尔滨市城管局最终进入了“履行重大案件审理程序”,处罚结果出炉——对于倾倒残土行为给予5万元人民币上限处罚。“倾倒方没有任何手续,所以按照无手续倾倒残土进行上限处罚5万元,在法规上,无论是倾倒一立方残土、还是倾倒一百万立方残土,处罚标准都是一个上限,5万元。”刘铁玉说。
最后,刘铁玉坦言,由于哈尔滨没有专门用于堆放建筑垃圾的残土倾倒场,导致城管工作难度很大,再加之执法力量的薄弱,遇到一些问题时,客观因素导致调查取证工作进展缓慢。“哈尔滨现在没有一处建筑垃圾倾倒场,与我们相邻的长春和沈阳都有专门的倾倒场,唯独哈市没有,这让建筑工地产生的残土倾倒问题无法禁止!”刘铁玉说。
“一声叹息”中的“罪与罚”
从中新网记者接到哈尔滨基层市民反馈来的投诉线索,到前往松花江畔现场踏遍,首篇报道《哈尔滨江畔绿地现百万立方米“残土山”》发布至今,转眼已十余天。
在此期间,“残土山”的真相不断被记者揭开,残土倾倒方也主动联系了记者并承认了相关事实。然而,这十余天里对于哈尔滨市城管执法部门则一再对记者表示,正在调查、正在取证、正在做笔录、正在研究如何处罚。在涉事企业主动承认违规的前提下,哈尔滨市城管局还是用了近两周的时间,走完了相关程序后,开出了一张5万元罚单。
5万元的“成本”就可以向一片近0.2平方公里的沿江绿地内连续两年倾倒数十万立方的残土?哈市一家残土清运公司的负责人许先生表示,目前哈尔滨建筑市场残土拉运的价格是每立方30元,而且残土清运公司还要自己找“土场”卸土。在查勘过江畔的残土山后,许先生表示,这样规模的残土想要清运出去,至少要上千万人民币。“城管局的这5万元处罚对于涉事企业来说,太合适了。”许先生说。
事实上,在调查结果出炉后,很多市民、学者对此都发表了意见。表示,哈尔滨社会学学者刘轶梅说:“违规的成本太低,就达不到警示、震慑违规行为的作用,如此一来,其他个人或者单位在遇到类似情况时,相关的处罚规定不仅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更容易让违规、违法者有恃无恐;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公园绿地是属于广大民众的,某家房地产公司为了一己私利,就绑定社会公共资源为其买单,也说明了哈尔滨市城管部门对于企业的这种违规违法行为没有行之有效的制约措施。”
向记者反映情况的市民杨先生也对于哈尔滨市城管局的处罚表示不解,“向公园内倾倒残土,为何不按照毁绿进行处罚?早在富力江湾开发之前,这里就是湿地公园,里面有水泡、有树,他们(富力)开发后把残土堆这了,公园绿地被毁了,他们(城管局)就按照倾倒残土处罚?”杨先生气愤地说。
哈尔滨城市管理者对“残土山”背后暴露的问题是否了解,又究竟持何态度?中新网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并将尝试采访哈尔滨市政府相关主管领导,为以上一连串的疑问寻求答案……
残土成山、绿地被占,作为哈尔滨市的城市管部门从不知情,到调查、研究,再到上会讨论处罚已经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