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对于医保资金的结余,人社部指导意见的标准是6至9个月的平均支付水平,超过15个月平均支付水平为结余过多。有专家指出,医保基金使用原则应该是当年收支平衡,不应当有过多结余。如果结余量较高,不仅不能使效率最大化,反而容易被挪用,滋生风险。
林应武表示,社会上不少人认为广东医保基金结余过大,但实际情况是总量多、人均少、不平衡。其中,职工医保人均结余2698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不了多少;居民医保人均结余348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不平衡表现在珠三角医保基金结余占92%,粤东西北地区仅占8%。
林应武说,下一步,广东将进一步提升住院待遇水平、继续完善门诊保障政策和完善大病保障制度,对结余过大、缴费比例较高的个别地方,可适当降低费率。
10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与三医联动学术研讨会在广州中山大学举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