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至2011年9月,被告人王雨等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个人或圣沃投资担保公司名义非法集资超过97亿余元,其中7.7亿元未能兑付,案发后追回1.72亿余元,造成实际损失近5.98亿元。据介绍,集资所得款项仅有1.3亿余元实际用于投资,投资与集资资金规模不成比例;并且被告人王雨等人肆意挥霍集资资金,用于个人购房、购物或馈赠他人;并有不计后果支付高额利息及滥发奖金、提成等行为。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雨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危害后果特别严重,并具有肆意挥霍集资款等特别严重情节,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同案的李某等4名被告人,分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3年6个月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并核准对被告人王雨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河南圣沃投资担保公司负责人王雨借个人和担保公司名义非法集资高达97亿余元,资金链断裂后,7 7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