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突”恐怖分子携炸弹上飞机?
2014年12月29日中午11点半左右,一个“131”的手机号码拨打了新桥机场安徽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的报警电话。这个不愿透露姓名的男子说出的话让人惊出一身冷汗。他说,当天16时许从乌鲁木齐飞到合肥的航班上有“东突”恐怖分子,携带了炸弹等东西。男子特意强调,其中一人年龄约四五十岁,留着平头,“希望公安部门把他们控制住”。男子一再声称,“这个消息来源可靠”。
记者了解到,当天从新疆乌鲁木齐有两趟航班飞往合肥,分别是经兰州至合肥的HU7791和经咸阳至合肥的CZ6305。而且,两趟航班起飞时间都是11点多。其中,HU7791抵达合肥的时间是16时许。
多地警方忙一场航班延误4小时
合肥警方立即启动反恐应急预案,调动警力,加强街面巡逻、盘查,并在机场周边严密布控。同时,合肥新桥机场公安局也立即启动反恐应急预案,同时向省公安厅指挥中心汇报。机场公安局将信息上报民航局公安局,并向乌鲁木齐、兰州、咸阳机场公安局通报情况。
民航甘肃机场公安局接到通报后,临时决定当日14时4分放行的HU7791航班暂不起飞,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随后,机场对这趟航班乘客及随身携带物品进行了二次安检。同时,合肥市新桥机场安徽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与合肥市公安局协作,对当日16时40分抵达合肥的航班与报警人描述特征较接近的重点人员进行查控追踪。经查,排除报警人所说的情况。
当日17时23分,兰州机场应急指挥部核查结束,没有发现异常,决定放行HU7791。18时53分,该航班从兰州起飞,20时45分到达合肥机场。
一辆奥迪引纠纷房企老总扔“诈弹”
是谁,为何要制造这个惊人的骗局? 2014年12月30日凌晨,合肥市公安局等单位的民警在舒城县将韩某抓获,才揭开谜团。
韩某是我省一家置业公司总经理,今年50岁,舒城人。韩某交代,2013年底,董事长拖欠他的工资,于是他将公司的奥迪轿车据为己有,他与董事长的矛盾因此加深。
该公司新疆分公司副总经理严先生与韩某私交不错。去年12月底,董事长让严先生来合肥,找韩某谈一谈,把车子要回来。去年12月29日上午10时,严先生在新疆登机之前,专门打了电话给韩某,讲明意图。韩某认为严先生是在威胁他,随后打电话给机场公安局,试图编造谎言阻止严先生来合肥。
目前,肥西县检察院对韩某提起公诉,认为应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该案将在肥西县法院开庭审理。
[新闻链接]我省发生3例“飞机诈弹”案
2013年以来,我省已发生三起“飞机虚假炸弹案”,被告人均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判刑或提起公诉。
●2013年2月20日,陈某为挽留女友,两次拨打机场电话,谎称其女友乘坐的航班上有危险品,导致航班启动2级应急反应程序,紧急备降南昌机场。经估算,因被告人陈某的行为,航空公司直接经济损失8万余元。2013年10月25日,包河区法院公开宣判,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这是我省首例飞机虚假炸弹案。
●2014年11月20日上午,被告人陆某匿名使用手机,分别于10时35分、10时48分,两次拨打新桥机场问询处电话,谎称即将起飞的合肥飞往广州的CZ3814航班托运行李内有炸弹。机场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对CZ3814航班行李重新安检,导致该航班延误约一小时。 3月10日,肥西县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去年底,一趟从乌鲁木齐飞往合肥的航班遭遇惊魂。有人报警称,航班上有恐怖分子。然而,经过民航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