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传的玉镯到了兄弟姐妹6人中的一人手中,母亲去世后,其他5人称这是一只价值不菲的翡翠玉镯,要其交出来,并向其先生所在公司的领导和同事发送公开信,称其将玉镯占为己有。随后其以名誉侵权为由将5兄妹告上法庭,本案昨日在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玉镯如何得来?
夏家共有兄弟姐妹共6人,其中老大和老六是男性,其他四位是女性,6人年龄都在50岁左右。6人的母亲有一个祖传的玉镯,在老太太去世之后,众人想起了这只玉镯,当时玉镯在老三夏惠黔手上,为了这只玉镯的归属,兄弟姐妹6人展开了漫长的“拉锯”。
5人在给夏惠黔及其先生宋孝刚公司领导和同事的信中这样写到,夏家母亲去世前,留下了一只祖母玉手镯,而宋孝刚的妻子夏惠黔却把手镯占为己有,并在母亲去世后拒绝拿出来与兄妹共享。
信中写到,母亲在世时,夏惠黔知道母亲有一个祖传的手镯,专程从深圳飞到贵州安顺,从母亲那里把大姐曾经戴过后还给母亲的祖母玉手镯骗走,夏惠黔当时对母亲保证说,这手镯暂时放在她那儿,以后六弟或是其他姐妹遇到困难,她都会帮忙。过后母亲又觉得不妥当,跟大姐说手镯被夏惠黔硬拿走了。
信中还写到,2010年底母亲重病住院,只有大姐夏惠军守住身边,母亲流着眼泪念叨,夏惠黔是骗子。
对于这个说法,宋孝刚予以否认。宋孝刚昨日表示,这个手镯是岳母送给自己妻子的,“10多年前,岳母还在世的时候,说我也没什么东西给你,就把这个手镯给了妻子。”宋某刚表示,知道这是祖传的,是岳母的母亲的母亲传下来的。
为何玉镯偏偏给了夏惠黔?宋孝刚昨日表示,岳母在自己家住的时间比较长,平时每个月都会给岳母寄生活费,岳父生病期间也陪同看病,是做得比较到位的。
玉镯价值几何?
宋孝刚介绍,事情起因于2011年,当时一家人给母亲上坟,谈论起一个兄弟姐妹戴的手镯。他当时说,自己对翡翠等物品都不懂,既然有一些年头,总应该值钱吧。宋孝刚昨日表示,岳母说过这个手镯有几十年历史,但是并没有提过其有多大价值。
听到宋孝刚的说法,此后其他兄弟姐妹开始向他要母亲留下的玉镯。其他兄弟姐妹5人在材料中写到,对方起初拒绝见面,最终同意见面,却是带了几个彪形大汉在身边。
5人在材料中表示,当对方终于拿出手镯的时候,大姐夏惠军一眼就认出不是夏家的东西,因为其在年轻时曾经戴过8个月,四妹夏惠玲也表示,曾经看过并听过母亲讲过手镯在太阳光照射后会发生的奇妙变化,而这个是赝品。
五兄妹在给宋孝刚公司的信中写道,该公司的海报上有一只祖母玉手镯,和夏家的祖母玉手镯一模一样,非常吻合,怀疑这是夏家的祖产。“虽然不能完全认定,但是为何即将退休的宋某刚却可以进入贵公司任高管?”
宋孝刚表示,自己于2012年5月来这家上市公司任职财务总监,年薪48万元,“他们认为这块玉镯价值上亿,我是拿这块玉镯给了公司,然后换取了这个职位,这怎么可能?”
宋孝刚昨日解释,自己曾经和四妹夏惠玲的女儿一起到罗湖区黄贝岭一个珠宝玉石鉴定的机构做过鉴定,“对方说值2000多块钱”。宋孝刚表示,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对方又说自己把玉镯掉包了。
昨日中午,南都记者来到宋孝刚任职的罗湖区贝丽北路某大厦,大厦门口的海报已经被替换了。不过宋孝刚任职的该公司在2014年9月9日出了一个证明:公司办公楼外墙海报上的手镯是本公司2007年3月在云南边境购买的翡翠原石加工制作而成,2007年7月就悬挂于公司外墙,是公司的合法自有财产,与其他个人无关。
焦点
家庭纠纷,还是名誉侵权?
宋孝刚表示,由于5兄妹连续对自己家人进行骚扰,而且向自己任职的公司发送不符合事实的内容,导致自己的名誉受损,自己的妻子事后情绪受影响严重,曾到康宁医院就诊,如今情绪还很不稳定。
因此,宋孝刚和妻子夏惠黔以名誉侵权为由把另外5兄妹告上了法庭,此案昨日在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5名被告全部出庭,但是两名原告并未出庭,兄弟姐妹6人并未当面对簿公堂。
原告的代理人表示,被告凭着自己的想象,在没有事实依据的前提下,认为老母亲留下的玉镯价值不菲,甚至上亿。从被告提供的材料可以分析出被告对原告的侵权行为,被告给原告单位的董事长写了公开信,给原告单位的领导和同事写了公开信,所有行为都表示已经超出了家庭纠纷的范围。
被告的代理人表示,原告和被告之间相互有辱骂甚至轻微打斗,但属于家庭内部纠纷,完全构不成对原告的名誉权侵权。原告的医疗诊断书并没有证明有严重后果,也无法证明原告去医院就诊与和被告的争吵之间有因果关系。
原告一方拒绝调解,法庭未当庭宣判。
五兄妹称老三从母亲处骗得价值不菲的玉镯据为己有,老三以名誉侵权把五人告上法庭 祖传的玉镯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