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警方介绍,5月8日18时25分,白浪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白浪村2组一小女孩被其父亲殴打,请处理。白浪所接警后,立即出警,在白浪村2组一居民楼下看到一小女孩右手中指受伤流血,即开展现场处置和调查工作。经民警现场调查得知,受伤小女孩名叫滕某(女,7岁,城区某小学2年级学生),其父亲滕某某(男,29岁,河南邓县人),继母王某,一家人租住在白浪村2组。
民警发现滕某右手中指受伤流血,即到她家中找到其父亲滕某某和继母王某,要求他们承担监护人义务,带领受害者去治疗。滕某某按照民警要求即带领滕某前往开发区人民医院进行治疗,为确保滕某伤情治疗到位,民警会同滕某某的朋友,一起来到医院对滕某某为女儿治疗伤情情况进行了监督。
8日晚,白浪所受理此案,并立即组织民警放弃双休日,围绕案件开展调查。同时民警对家长提出严肃批评,并警告其终止此类违法行为。滕某某表示听从民警意见,并对殴打女儿的行为表示歉意和悔恨。
经警方调查,事件起因为5月8日18时,滕某在学校将铅笔丢失,回家被其爸爸滕某某发现,滕某某为教训滕某,遂持家中的竹条抽打滕某的屁股和大腿,滕某在用手遮挡时,其右手中指被竹条打中,造成中指指甲损伤出血。滕某因挨打从家中跑到楼下,被邻居看到后报警。
警方表示,经过后期调查核实,滕某某在之前的日常生活中为管教滕某,亦曾有过殴打行为,其中今年3月份和4月份,滕某某因滕某说谎对其进行过两次殴打。因为滕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虐待的违法行为,开发区分局拟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而警方通报中并未就“网传继母暴打行为”是否存在进行回应。
对于女童滕某的伤势情况,警方指出,案发当日,滕某的伤情经医生初步诊断:为右手中指指甲破损流血、未骨折,两条大腿有红肿淤血。医院前期先对其手指进行了包扎,并敷药进行治疗。5月12日,滕某伤情经法医初步鉴定为轻微伤。目前,滕某伤情经过近几日的治疗已有明显好转,能够正常学习生活。
12日晚21时,白浪路派出所将滕某送进行政拘留所执行拘留。滕某对自己粗暴教育孩子的方法深感后悔,表示以后一定改变教育方法,好好呵护孩子,决不再打。
此外,警方还联系了区妇联,区妇联表示将会同市妇联于近日到滕某家中,对滕某予以关爱,对滕某某予以教育、引导;另一方面联系了区民政局,民政局表示将对其家庭情况进行了解,如需救助将积极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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