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晚上,李某和朋友在海淀一饭馆吃完饭后,独自驾车回昌平的住处。当车行驶到生命科学园东侧一条南北走向的路时,李某遇到一处红绿灯,等红灯时,无聊的李某拿起手机看微信,绿灯通行后李某仍时不时低头看下微信,随后,李某突然听到“啪”的一声,李某称他以为碰到路旁的围栏或停的车子什么的,便接着开车赶往住处。回到住处后,李某下车查看情况,爱玩微信的他随手用手机拍下裂开的挡风玻璃,并附上 “后怕”两个字,发到朋友圈里,便去洗澡洗衣服。殊不知,在事故现场,一位年轻的小伙子被撞成重伤,生命垂危。由于李某当场驾车离去,被撞伤的王某没有得到及时的救助,4月11日,年仅20岁的王某因伤势过重去世。
检察官介绍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时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另外,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本案中,李某违反交通法规,开车时低头看微信,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后又逃逸,造成一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
李某驾车途经昌平区生命科学园东路时,边开车边玩微信,不小心将路边同向骑车的男子王某撞倒。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