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警方在侦办一起外国籍男子被抢劫案的过程中,通过线索排查出一个活跃在广州的由外国籍人员组成的涉黑恶犯罪集团。经过连续数月的侦查取证,警方掌握该名为“自由斗士”的整个外国籍涉黑犯罪团伙的构架、层级和脉络。
今年2月6日清晨,广州警方出动近百名警力,在广州、佛山和东莞三地,抓获该团伙外国籍犯罪成员11人,涉案中国人2名,现场缴获大量毒品可卡因及团伙制服、标识手环等涉案物品一批。
4月16日清晨,警方分别在广州、东莞又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再缴获毒品大麻及团伙制服等涉案物品一批。至此,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广州警方介绍,该涉黑恶团伙组织结构稳定,有清晰的团伙制度和章程,在人员结构上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而且有比较严明的层级和职责分工。
该团伙约于2009年在广州成立,现成员多达20多人,层级分明,组织严密,自上而下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一名首领,负责决定决策团伙事务,并配有牧师、专职财务;第二层次由5名嫌疑人组成所谓“元老委员会”,负责落实监督各项犯罪活动的执行;第三层次由多名打手组成,具体实施抢劫、伤害、贩毒、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
在形式上,该团伙在每年会定期组织聚会并派发制服、橡胶手环、围巾和帽子等带有统一标志的物品。
警方审查查明,该团伙通过收取新加入成员的会费、通过暴力手段为他人追讨债务后分成、使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钱财获取经济收益。该团伙成员为强迫他人加入该社团,在遭到拒绝后使用斧头、长刀、棍等暴力工具对被害人进行殴打“教训”;采取滋扰、哄闹、聚众等其他干扰、破坏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非暴力手段获取相关利益。
警方指出,该外国籍涉黑恶团伙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在在穗外国籍人中称霸一方,许多受害人由于受团伙的心理威胁至今仍未报案,警方呼吁相关被害人放下心理包袱,及早向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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