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迟起飞缘于机长休息不足
齐女士说,她预定的是4月20日上午7点多的航班3U8437,从西安飞往深圳,她到机场发现航班延误了,7点多的航班要改到11点多。旅客被航空公司安排到咸阳一家酒店。航空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航班延误的原因是机长没休息好。
昨日上午,川航相关人士回复称,航班3U8437确实延误了,是公司自己申请的推迟起飞,主要是执行该航班的机长休息期不足。该机长4月19日执行的航班因流量控制延误了3个多小时,导致机长的执勤期超过14小时,按照民航局的安全规定,机长须连续休息12小时后才能再次执行航班。据称,该航班上共有121名旅客。
疲劳飞行是飞行员第一大忌
华商报记者网上搜索发现,这样的新闻还不少。民航业内人士表示,为保证航班的绝对安全,飞行员在飞行过程中需要高度集中精力,以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但是,任何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疲劳飞行是飞行员的第一大忌。正因如此,民航局和各个航空公司都对机组执勤时间有极为严格的规定。在实际中,机组人员每天并不是只执行一段航班,可能旅客看到的机组已飞了多个航段,执勤超时后,飞行机组必须要休息,机组如果继续飞行就会涉嫌违章,这是任何公司和个人都不能违反的规定。
>>相关规定
机组人员必须得到充分休息
据了解,2010年3月10日起施行的《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对机组人员值勤期、飞行时间和休息作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规定,当飞行机组配备2名驾驶员时,驾驶员的值勤期限制、飞行时间限制和休息要求应当符合:值勤期最多14小时,该值勤期内的飞行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但对于不多于2个航段的飞行,飞行时间可延长至9小时。值勤期后应当安排至少10个连续小时的休息期,但对飞行任务解除的时间是发生在当地时间午夜零点之后的,则应安排12个连续小时的休息期,这个休息期应当安排在该值勤期结束时刻与下一值勤期开始时刻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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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误4小时以上旅客方可获补偿
原民航总局《对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由于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取消,客票的退、改、签费用由航空公司承担。航空公司应根据延误时间向旅客提供免费的餐饮服务和休息场所。
延误预计在1-4小时以内(含4小时)的航班,及时向旅客提供餐饮。4小时以上,则安排休息场所。在原预定航班离站时间后4-8小时(含8小时)内成行,还向旅客提供价值30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200元。目前航空公司因航班延误对旅客的赔偿问题并没有一致标准。
本来早上7点多的飞机,直到上午10点多,旅客还在机场。旅客齐女士气愤得不得了,航空公司告知旅客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