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10月23日18时许,冯太威在大兴区黄村镇邢各庄村,因言语不合与24岁的男子王某发生口角并互殴,遂持刀多次猛刺王某胸腹部、背部等部位,致王某死亡。冯太威作案后即被大兴公安分局查获归案。检方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冯太威虽然认罪,但否认故意杀人,“我和他素不相识,不是提前有预谋有计划地杀人,都是突发的”。他说,事发时,他在屋内玩手机,斜对门的屋里有几名男子在喝酒。他听到对方说“姓冯的算什么呀?逮住他就弄他一顿”。冯太威说,他准备出门吃饭时,又听到那几个人说“姓冯的”坏话,他于是走过去询问对方,此后双方发生争执。当时冯太威想起自己兜里有把弹簧刀,转身弯腰扎了王某。
王某的家属当庭提出140余万元的民事索赔,冯太威表示自己没财产,让家里帮忙尽力赔。
新华网东京4月16日电(记者 蓝建中)日本东海旅客铁道株式会社(JR东海公司)16日发表公报称,该公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