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评结果:传统顶尖院校许多未排进前十
据悉,此次评估的指标体系是依据教育部2014年出台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下称《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下称《清单》)建立,主要评估各高校门户网站对五种信息的公开—学校基本情况、招考信息、学生管理信息、财务信息、信息公开专栏,而评估标准则是“只看有无,不问好坏”。
测评显示,信息公开程度最佳的高校前十名分别是:中国海洋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湖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其中排名最高的中国海洋大学,测评获得88.87分(满分100分),而北京大学获67.11分,清华大学获76.84分,浙江大学77.98分,人民大学82.15分。
从各高校排名来看,传统顶尖院校许多未排进前十,北京大学更是跌出前50名,但湖南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等排进前20名。
据发布该报告的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介绍,信息公开水平只是反映高等学校管理水平和依法治校水平的指标之一,并不一定直接反映其教学科研水平,但信息公开做得好,必然会对其管理水平和教学科研水平有所促进。
测评分析:信息公开推进明显 但待改善之处仍多
测评报告指出,教育部出台的《办法》对各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很明显。某些高校突破了清单范围自行创新,细节做得尤其出色。
例如,华东理工大学与华南理工大学在公布校领导简历及分管工作时,同时公布了校领导的电话及电子邮箱;武汉理工大学在公布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时,不仅有完整的统计表,并有是否领取报酬、是否报批的说明;云南大学在公布校领导因公出国(境)信息时,同时公布了国(境)外邀请方的邀请函电子版。
但也有一些高校在信息公开工作上设置不必要的障碍,实行公开的双重标准。例如,在华东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上点击“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链接到“华东师范大学公共数据库服务系统”,查询者需要登录才能进入。大连海事大学、东华大学也需要用师生账号登录后才能查看教师因公出国(境)信息。
此外,尽管本次测评仅涉及公开的“有无”,不涉质量“好坏”,但测评项目组观察到,多数高校还是不同程度地存在信息公开不规范,及时性、全面性差,信息放置不科学,网页友好性欠佳等问题。
【延伸阅读】媒体:多数高校未公开领导出国信息 北大最神秘
资料图:北京大学。
按照教育部“高校要公开10个大类50条具体项目信息”的要求,全国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目前都已经在其官网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记者昨天在这些专栏中看到,各校公开的信息种类、数量不尽相同,北大等高校的专栏过于“简洁”,公开信息不全,只有清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等少数高校公布了领导出国事项。
高校信息公开专栏应公开50条项目信息
今年7月,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明确提出,高校面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事项,包括招生考试、财务资产及收费、教学质量、学生管理服务、对外交流与合作等10个大类50条具体项目(以下简称“50条”)。
由于近年来发生数起高校腐败案件,多集中在招生、科研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因此这些内容都列入了“50条”。教育部要求,高校公开信息要以招生、财务等信息为重点,包括高校招生“十公开”中应该由高校公开的8项、高校财务预算和决算8张表、学校捐赠财产使用情况、校办企业资产信息、招投标信息等。
在最受公众关心的招生信息中,要求各校公开“特殊类型招生办法”、“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在人事师资信息中,要公开“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因公出国(境)情况”。
北大信息公开较少
记者昨天了解到,10月底之前,75所直属高校均已在其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记者发现,虽然各高校都建立了信息公开专栏,但专栏的内容数量不尽相同。多数高校公开了“50条”的全部或绝大多数内容。以清华大学为例,在其专栏中,学校各项统计数据、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考生申诉渠道、研究生复试成绩、受捐赠财产使用情况、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信息一目了然,多达50多项。
但也有一些高校的公开内容不全。例如,中央财经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只用表格的形式罗列了各项应公开信息的负责部门、公开的时间地点或形式,并无具体内容。北京化工大学的多数内容需要一定权限才能登录访问。北京邮电大学没有公开招生信息,却将《美国人权纪录》、《中国人权进展白皮书》放在专栏里。
公开内容最少的当属北京大学,其专栏中除了“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就只有4份2012至2014年的预算或决算表。
公开领导出国事项的高校较少
记者还注意到,在京高校中,真正按要求公开“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因公出国(境)情况”这一项信息的高校比较少,尤其是因公出国(境)情况,只有清华、人大、北交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等少数高校公开了明确统计信息。
清华公开的信息显示,校级领导无企业兼职情况;从去年秋季学期到今年暑假,清华校长、党委书记和副校长们共出国13次,全部为受邀访问。人大校领导出访15次。此项信息公开最详尽的是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不仅列出了4次校领导带队出访的时间、目的地、出访人员和出访目的,连行程中每一天的日程安排都一一注明。(2014-12-09 07:15:00)
【延伸阅读】透视教育部高校信息公开清单:“50条,只是一个底限要求”
新华网北京7月29日电(记者施雨岑、吴晶)“我是否符合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条件?”“我报考的专业就业情况如何?”“高校经费都去哪儿了?”“校级领导干部有多少项兼职工作?”……自2014年7月29日起,根据教育部首次发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这些公众关心的事项都将在相关信息制作完成或获取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诸于众。
鼓励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包含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和其他信息等10个大类50条具体项目。
“清单所列50条只是一个底限要求。”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说,“我们鼓励各高校在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公开的范围、加大公开的力度。同时,我们还将根据最新政策对清单要求进行动态更新。”
高校招生、经费使用情况、校内人事任免、引进和招聘人员等,历来是高校师生和社会的关注焦点。为了不留信息“死角”,从2014年春节前,教育部就开始广泛、多次征集意见,研究《清单》覆盖内容及公开要求。
据续梅介绍,在《清单》研制过程中,教育部特意将高校招生、财务等信息作为重点领域,如专门把高校招生10公开中应该由高校公开的8项列入清单,把高校财务预算和决算8张表列入清单,同时要求公开学校捐赠财产使用情况、校办企业资产信息、招投标信息、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
简单公开不过关:多渠道加强回应与解读
“回应公众诉求是提升信息公开服务的有效途径之一。”续梅说。根据《清单》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公开的信息不准确的,高校应当及时予以更正;对公开的信息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向高校查询。
同时,2014年10月底前,部属高校要在学校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公布清单各项内容。不仅如此,教育部将在部门户网站集中添加教育部直属高校信息公开专栏链接,为社会公众查询提供统一入口。
此外,通过实践,教育部充分体会到新媒体日渐强大的传播力量。2014年以来,他们利用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着重加强教育改革热点难点的发布、解读和回应。目前,教育部新闻办微博粉丝达820余万。
在此次发布的《清单》中,教育部特别提出:“利用新闻发布会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方式,及时公开信息,加强信息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第三方评估:做得好不好,社会说了算
“信息公开,核心是公开、关键在真实、难点在监督。”近年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不断向全国教育系统强化三个公开的意识--“公开什么最有效?以什么方式公开最有效?怎样监督最有效?”
经过业内的多次调研、座谈,教育部发现,鉴于当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的复杂性,今后还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信息公开的督查方式,确保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
据介绍,清单出台后,教育部将改革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各地各校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积极性,引进第三方机构对照《清单》,对所有直属高校公开情况开展评估,并适时组织督查,评估和督查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吕艳滨说:“第三方评估有着独立性、公正性、专业性这三项独特优势。通过第三方评估,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好坏不再完全由教育部说了算。这既能有效监督高校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也有利于形成公众参与监督学校建设的良好氛围。”(2014-07-29 15:31:09)
【延伸阅读】力推信息公开 75所高校实行信息“清单”管理
新华网北京7月29日电(记者施雨岑、吴晶)教育部29日发布新规,将特长生招生、基建工程招投标、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因公出国等纳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75所直属高校即时公开、确保真实。
记者看到,《清单》包含10大类50条具体项目,其中不少规定与备受关注的高校舞弊及腐败案件联系紧密。如,招生考试信息提出,要公开“特殊类型招生办法”“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提出要公开“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投诉方式”等;人事师资信息提出要公开“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因公出国(境)情况”“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等。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近年来高校招生舞弊、基建领域腐败案件频发的根源是信息不够透明、权力缺乏监督。对信息实行“清单式”管理是划定高校行政权力边界的一次尝试,希望对遏止教育腐败有一定帮助。
根据清单要求,今年10月底前,各部属高校要在学校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各项信息应在制作完成或获取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
“我们将信息公开作为强化监督的重要手段,《清单》基本覆盖了高校应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力争不留死角、有一说一。”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说。
然而,在一些专家看来,目前仍未“去行政化”的高校依然存在权力边界模糊、内部监督匮乏的问题,信息公开工作很容易流于形式。
“只有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约束高校的行政权力和资源配置,才有可能从根本上遏止腐败。”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
据悉,教育部还将引进第三方机构对所有直属高校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估,并适时组织专项督查。评估和专项督查情况将向社会公布。(2014-07-29 09:20:00)
【延伸阅读】八成教育部直属高校信息公开得分“及格”
21世纪教育研究院今天公布了《高校信息公开情况评价报告》,这一对全国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三方评价显示,75所直属高校信息公开综合评价平均得分为71.30分,最高得分95.87分,最低21.40分,得分在60分及以上的直属高校共计60所,八成直属高校信息公开得分“及格”。前三名分别为华北电力大学(95.87分)、北京交通大学(92.97分)、合肥工业大学(91.10分)
去年7月25日,教育部发布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要求全国各高校建立即时公开制度,于每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上一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学校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
21世纪教育研究院作为民间研究机构,认为此次《清单》的公布是教育部继2010年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之后推动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又一重要动作,若落到实处,将有力推进高校治理的现代化。为此,21世纪教育研究院对最受公众关注的教育部直属高校2014年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第三方评价。
在《清单》要求的信息公开事项中,直属高校完成最好的是对“基本信息”的公开,比如“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得分相对较低的事项有“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34.67%)、“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42.67%)、“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44%)、“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52.00%)等指标。
21世纪教育研究院表示,公布评估报告,是期待与教育主管部门、高校共同推进信息公开,推动社会对高等教育的参与,进而推动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
相关部门称:受区域重新划分影响将尽快处理 3月9日,邯郸多名原民办教师向反映,黄粱梦镇、三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