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落水,其中两人挣扎呼救
几个月前,南京鼓楼区幕燕滨江风貌带永济大道上,正在散步的市民老周发现,不远处有3人落水,其中两人不停在水中挣扎呼救。他见状,立即招呼附近散步的人一起去救人。靠近后,老周发现,落水的3人看上去像一家三口,孩子5岁左右。
“当时女的和孩子在水中不停挣扎,那男的抓住女的头发,使劲把她往江中拽。”老周回忆,那个男孩明显惊吓过度,死死抱着女子的腿。
老周和几位好心市民来不及脱衣服,就跳入江中,将3人救了起来。岸边有人还帮忙报了警,并拨打120求助。老周回忆,当时女子被救上岸后,紧紧搂住男孩,一边感谢救他们的人,一边请求大家不要让那个男的走,说他们不认识对方。
男子想自杀却拉无辜人陪同
很快,民警赶到现场,调查得知,落水的男子王某,苏北人,30岁。落水的女子刘女士是南京人,跟她一起的孩子是她5岁的儿子。刘女士称,她并不认识王某,自己和儿子在江边散步,王某突然从背后将他们母子推入江中,还拽着她的头发,使劲把她的头往江水中按,并把他们往江中拽。后来,江水淹没了他们的头顶后,王某才松手。
当刘女士责问王某为何要对他们母子下如此狠手时,王某不吱声。民警确定他们身体都没大碍后,找了衣服给他们换上,并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民警多方询问后,得知王某是因家庭经济困难,加上工作不稳定,从外地跑到南京来,准备跳江轻生。
当天上午,王某到了永济大道江边后,觉得一个人死太孤单,准备拉一名女子一起死。
在江边徘徊到下午5点,王某发现刘女士拉着儿子在散步,就悄悄靠近他们,并将他们推入江中。就当他认为自己得逞时,老周等好心人出现,打乱了他的计划。
男子因故意杀人罪获刑6年
查明3人落水的原因后,王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鼓楼警方刑拘。后经过鉴定,事发时王某头脑不太好,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不久前,南京鼓楼法院审理此案后,认定王某自己想轻生,却把无辜的刘女士和她的儿子推入江中,想让他们一起死,属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他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到他如实供述,且犯罪未遂,加上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疾病患者,依法从轻和减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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