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显示曾吸毒且在服刑期
高先生是咸阳人,2005年,他因吸毒、持有毒品在宁夏入狱,2008年刑满释放后回到咸阳生活,户口落入父母名下,以用三轮车帮人送货为生。
“老用三轮车送货很辛苦,几个朋友愿意帮忙凑钱为我买辆车,这样送货也就不累了。”2014年6月,高先生在咸阳一驾校报考驾照,所有的考试科目全部通过。谁料,12月在车管所申领驾照时却被“卡住”。
高先生查询后得知,自己的个人信息里,状态一栏仍是“服刑期”。“有不良记录,为什么资格审查时不提示,科目考完了,制证时才提示?”
2月11日,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工作人员在系统查询后,发现高先生的信息为“服刑期”,而且制证时,系统会自动弹出,显示其三年内有吸毒经历,吸毒时间显示为2005年9月。
车管所一名负责人介绍,现在公安部六网合一,报名时系统为外挂系统,和公安网络没有连,无法看到个人信息,制证时系统会自动通过其他网站识别个人信息,如果有不良记录,系统便无法通过,高先生就是在制证时被系统卡住的。现在只能由禁毒部门和公安部门在他们网站将信息更改,系统通过后,就能制证。
两地公安机关将协调解决
咸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缉毒网只能上传信息,不能更改,更不能删除,而更新只能更新再次吸毒经历,不会更新戒毒信息。吸毒人员可以定期去当地公安机关尿检,证明没有再吸过,当地公安机关可以出示书面证明。
据了解,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十二条规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能申领驾驶证。
但高先生从2008年出狱到现在,已经超过了三年,为何还无法通过?车管所负责人称,这个以网上记录为准,将服刑记录消除后,制证就应该能通过。
为更改“服刑期”信息,高先生联系了曾经服刑的宁夏吴忠市公安局,对方开了一份证明过来,但是辖区派出所依旧改不了。
高先生所在的辖区派出所民警介绍,因为高先生当时是在宁夏吴忠市服刑,信息是由当地公安机关录入的,他们没有权限更改,只能由录入机关更改,但是他们会向上级公安机关汇报,努力协调,将信息更改过来。对此,宁夏吴忠市公安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一名负责人称,他们给高先生出过证明,如果当地解决不了,他们只有协调当时的监狱管理部门,两地公安部门一起,尽快将此事解决。
昨日,华商报记者再次联系了高先生,其驾照一事仍然没有任何进展,“问题已经反映上去了,目前只能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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